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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华人网 | LeicesterBBS 论坛 灌水区 | What a mess! ❀ 每夜一个灵异故事❀(完结)
楼主: rickyw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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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南瓜 有面子徽章 全勤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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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1: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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蒽, 嘿嘿


“能不能亲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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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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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南瓜 有面子徽章 全勤奖章

382#
发表于 2011-11-30 20:05 |只看该作者
第三十七夜 肉符

   刚随纪颜回到家,发现他的邮箱里躺着一封邀请函,包装得非常华丽,打开蜡封的开口,居然还能闻见香味。纪颜看了看,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我询问他是什么,他笑着说是以前儿时的玩伴,希望我可以去参加一个聚会,就在今天晚上。纪颜还说,这个人是他父亲好友的女儿,两家以前住的很近,所以他和那个女孩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耍,不过十岁后女孩便搬家了。

     “噢,那倒算是青梅竹马了。”我打趣道。纪颜摆摆手.笑而不答,

     良久后才说:“我只当她是妹妹,不过既然是她请我,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今天发生太多事了,本来打算一起去喝酒,倒不如直接去她家吧。”这等好事我也很感兴趣,再说从邀请函来看这人的来头不小。果然,半小时后来的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轿车停在了纪颜家,看得出纪颜也吃惊不小。

     车门打开,一个戴着白色丝制的网状面罩的女孩走了下来,头戴白色的绒毛帽,我看不清楚相貌,不过从身材来看的确是不错,很高,而且衣物都是名牌货,果然是富家千金啊。

     车上下来的人望了望我们,然后走到纪颜面前,掀开了面罩,果然非常漂亮,不过更让人心动的是高雅的气质。尤其是宛如奥黛莉赫本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让人有无法说出的欣赏感。

     “纪颜哥哥,很久没见了。”女孩笑着说了一句,纪颜也笑了笑,随即介绍了一下我,这才知道女孩叫齐雅琼。

     原来她请客纪颜去是因为她刚刚过世的表哥留下了一大笔遗产,所有有资格的继承人都被邀请到她半年前逝世的姑父家中,等待分配。我毕竟是外人,在加上女孩的家路途遥远,只好暂时和纪颜分开。

     车子很快就消失了,看来这几天会比较枯燥了,不过纪颜留下了很多以前探险的笔记,以及他父亲的书籍文稿,没事看看,还是可以打发时间的。从中随意抽取了一本,就自己回家了,晚上电视无聊,不明白网络泛滥的时代电视台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的操作方法,播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和无聊的综艺节目,当然,我也无聊,所以早早洗脸上床,怕睡不着,只好把笔记拿来读读了,谁知道读完第一篇更没办法睡了。

     第一篇的名字叫肉符,其实感觉和日记一样,不过没有记录时间罢了。看说法的方式,这应该是纪颜父亲写的。

     “昨天刚刚回家,便被得知旁边搬来一户人家,看天色太晚,也不想去打扰人家,没想到他们却主动来了。

     我开门一看,便是一个孕妇,穿着宽大的米红色长袍,左手扶着肚子,右手被一个年轻的男子托着,年轻的男子看上去非常惶恐,仿佛托着七宝莲灯的卷帘大将,虽然比女子高了半个头,但他弓腰垂首,样子谦卑,反倒比女子看上去矮了不少。

     这名孕妇留着短发,皮肤略黑,总体还算清秀,见我有些惊讶,便爽朗地笑着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刚刚搬来的,因为快要生产,所以选一个环境僻静清新优雅的地方养胎。我倒也欢喜,自从小颜出世后已很久未曾听见小孩的笑声了。我告诉妇人,若是有什么麻烦事随时支吾一声,邻里之间一定互相照应。一番自我介绍后,我知道他们是做小生意的,租下我家旁边的房子一做生产之用,二做铺面,到也一举两得。

     女子说自己叫唐兰,我问起男主人姓名,但他却闪烁其词,言语间好像很是为难,倒是唐兰说她见男人最怕见生人,其实非常好相处,然后两人便告辞回去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我忽然想到,既是做小店吆喝生意怎么会害怕生人?而且那男子的神情是在太奇怪了,与其说是丈夫,到更像是仆人一般,不过世间惧内之人甚多,到也不足为奇。

     可我万万没有料想到,自从这对夫妇搬来,以后的怪事却接踵而来。

     对于我来说,要么就在外面旅行,回来就忙着整理笔记或是记录。我虽然不需要非常安静的环境,但我的新邻居的声音似乎有点过于吵闹了,听上去是在装修,忍耐了一小时后,我决定过于以下,也算是对于昨天的回访。顺便提了些我从山东带来的上好的山楂,山楂又叫红果,生产之后吃还是不错的。

     (纪颜以前的家是住在一片片的平房,两家邻居相隔非常近的)除了门,便来来到他们家门前,门没关,虚掩着,我站在门外喊了一声,年轻的男子出来了。

     他的额头很多汗,眉毛也紧皱着,我想他大概是刚才的工作繁忙对叫门的人很厌恶吧,不过他看见我之后马上调整了神态,而且把右手特意背到身后。天气有点热,他只穿了件背心,下身是花格短裤,左手拿着一把老虎钳,站在门里笑着说:“是纪先生啊,有事么?”

     我向他表达了友好的意思,并把山楂递给了他,年轻人有点意外,不过推托了下还是接受了。

     “是我们装修店面吵着您了吧,我听别人说纪先生喜欢写东西,我虽然是老粗,但知道写字这事一定要静心,环境不静心怎生静的了?只是这点面急着开张,一时有些冒犯希望先生原谅。”他说的非常诚恳,而我也不便再继续强调,于是照例问了问他妻子的近况,只是奇怪,年轻人始终不请我进去,而他的右手也一直背在身后。

     我起初对这对奇怪的邻居夫妻到也不觉得如何,店面的装修很快完工了,对大家来说有个杂货铺倒也是方便之事。后来,唐兰和她丈夫也就和大家混熟了,可是攀谈的时候却始终不知道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说话口音很杂,几乎随时变换,大家人后多有议论,不过两夫妻从来笑脸相迎,一个月过去了,大家也渐渐忘记去猜测他们的身份。

  由于我有早起的习惯,因为那时候天色最暗,而且也最安静,适合思考和写东西,不过自从唐兰夫妻来后,我却经常在早上的时候听见有人倒东西的声音,其实倒垃圾也不必起的如此之早啊,或者是哪所为的垃圾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邻里之间喜欢在吃饭的时候大家坐在一起,互相品尝别人的菜,这种习惯成了默许,谁家做了好吃的,都会招呼大家的孩子来尝尝,有时候孩子自己都会自动过去,偷偷用手拈上,大人们即便看到也装作不知道。

     昨天唐兰端着饭碗坐在外面,她也是极喜欢小孩,甚至到了溺爱的地步,无论是谁家的孩子,只要她看见,都要招呼过来好好的逗逗,或者塞点糖啊,水果之类的,孩子们也很喜欢这位漂亮又和善的阿姨,时间一长,有时候也肆无忌惮,连孩子的父母看的都有点恼有点过意不去,但他们两夫妻却始终笑着,大家都奇怪,即将要做妈妈的人了,居然如此喜欢小孩。

     唐兰最喜欢四姑的外甥,小孩长得虎头虎脑,里面男人叫了句,唐兰和孩子逗了下,便进去了,饭碗放在了地上。四姑的外甥见碗里似乎有肉,于是自顾着用手拿了一块,刚要放到嘴里,正好被出来的唐兰看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几乎让在场的大家匪夷所思,一向对孩子慈眉善目的唐兰,忽然如母狮一样,猛地冲过去,打翻了孩子手中的肉,然后抓着孩子大吼道。
     “这肉不能吃!不能吃!”

孩子当场吓傻了,然后哇的大哭。四姑也抖着一身的肥肉掂着小脚跑了过来,一把把孩子从唐兰那里拉过来,然后插着腰点着对方鼻子开始痛骂,说孩子吃块肉有什么了不起,四里八乡的孩子那个不是吃大家邻居的饭菜长大的。唐兰低头不语,任凭四姑痛骂,和旁边的人的指点。

     “又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急个什么劲!”不知道骂了多久,四姑还嫌不够,我有点看不下去,刚想过去,一直低头的唐兰忽然猛抬起头,直视着四姑,四姑愣了愣,居然说不出来了。

     那一刻我也骇然了,唐兰的眼神里如同野兽的眼神一样,那绝对不该是人类该有的目光。四姑不敢再看她,低头骂了几句,转而开始数落小外甥,两人一边哭一边骂,走开了,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也散了。这时候唐兰的男人才走了出来,扶着唐兰的肩膀,轻拍了两下,我看见唐兰的眼睛里全是眼泪,夫妻二人相拥着走了进去。

     我看了看地上的肉块,忽然非常好奇,刚想过去拾起来,忽然年轻的男子一下挡在我面前,拿走了那块肉。我清晰地看见,他那肉的右手手腕上,贴着一块很奇怪的东西,但速度太快,实在看不清楚。

日子每天在过去,似乎唐兰生产的时候也差不多了。两人的杂货铺生意到还凑合,虽然其他人都对那事淡忘了,我却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或许这不该算是个优点吧,说是嗜好更恰当。

     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借故亲近他们夫妻,没事聊聊天之类的。他们对我还是非常尊重,可是没当提到关键问题,像来历,或者他们的身份,两人就含糊其辞,一直到今天,我和他们谈到孩子。

     我问唐兰,是头胎么。唐兰惊了一下,然后就不说话了。旁边的丈夫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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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20:05 |只看该作者
   “说到孩子,没人比我们更命苦了。”他似乎还要有说下去的意思,可立即被唐兰在下面拉扯了下袖子,两人以唐兰要安胎的借口回去了。这反倒令我更加奇怪。而且我从未看见唐兰去过医院检查,虽然肚子更大了,走路都非常不便,可她却没提过到底什么时候生产。想想好笑,连夫人都说我怎么比关心自己儿子出生还积极一样。

     终于,我有了个进去他们屋子的机会,不过,我情愿自己没进去更好。

     那天唐兰的丈夫找到我,似乎有事相求,但又欲言又止,他将右手插在口袋里,天气很热,他却穿这长裤,而且我似乎隐约闻到血腥味。年轻人解释说,刚才给媳妇杀了只鸡,炖了点汤,但自己有急事,一定要出去一趟,还劳烦我帮着照应一下,邻居的这点小忙,我还是没问题的。男人感谢的告辞了,顺便告诉我,锅上炖着的就是鸡,等唐兰醒了就让她吃下去

     我走进了他们的房间,这还是几个月来的第一次拜访我的邻居。房间很整齐,看来夫妻俩都是爱好干净之人,虽然旁边堆放了很多货物,却收拾得井井有条。唐兰在里面休息,我不便打扰,于是坐在门外照看着炉子上的鸡汤。(那时候做饭可能没有煤气灶一类吧,大概和我外婆一样,各家各户都在屋子外面搭造一个棚子,然后堆些煤球之类,用炉子做饭,虽然麻烦而且有火灾隐患,但却是最好的办法了,每到吃饭时间走到这里,饭菜的香气和煤球特有的燃烧味道混合在一起,真的很令人难忘)

     我看着冒着热气的炉子,肉香味渐渐通过鼻子传道脑海里,我遍寻过自己闻过的各种肉味,却始终想不出这是什么肉香,反正绝对不是鸡肉。虽然好奇,但毕竟自己不是小孩子,翻看人家的做菜的锅子,被人知道岂不笑掉大牙。肉的香味不停的撺掇出来,仿佛如一只手一样,廖扫着我的心。终于,我忍不住了,走过去,看了看四下无人,感觉自己和做贼似的。

     那是个灰色底部黑顶的瓦罐,看样子有点年头了,里面的肉已经开始剧烈的翻滚了,白色细嫩的肉丝一缕一缕的,但非常薄也不大,肉香味扑面而来,我更加肯定这不是鸡肉了。

     旁边正好有双筷子,我立即夹起了一块,很滑,几乎夹不住,不过我还是成功的夹了出来,夹着肉我迟疑了下,到底吃下去会发生什么?我犹豫的把筷子移动到嘴巴边,可是始终没能吃下去,最后决定还是带回去看看再说,不料身后突然感觉有人。我把肉放回瓦罐,果然,唐兰一只手扶着肚子,另外只顶着墙,冷冷地看着我。这种情况,实在是我毕生未曾遇见过的尴尬,两人呆呆地站在那里,半天不说一个字。


     “纪先生,这肉是我男人炖的,给孕妇吃的,您,不适合。”她终于开口说话了,我也点点头,把刚才年轻人交待的事告诉了唐兰,立即逃似的回去了,当我踏进房间的时候,看见唐兰已经开始吃了。

     大概半个月后,正在熟睡的我忽然被急促的叫门声吵醒,安慰了下妻儿,批了件外套出去开门,虽然白天还算炎热,但秋天的凉夜吹多了还是很伤人的。

     开门一看,居然是唐兰的丈夫,他满手鲜血,脸上也有,我几乎吃了一惊,本来还有的一点睡意已经全无了,立即问他出什么事了。男人的脸上既有着急,居然还带着一些兴奋。

     “小兰要生了!不过我应付不过来,孩子的头卡住了,我没办法,只好找先生了!”他着急的说话都不清楚,好半天我才弄明白,月光下,我看见他的右手手腕上的贴着一块火柴盒大小,正方形的东西,而且上面画的似乎是符咒,我看着眼熟,但一时半刻也想不起来

     “为什么不送去医院?”我一边马上叫醒内人,她还是知道些生产方面的事情的。

     男人低头不说话,他洗了洗手,把我拉到一边。

     “纪先生,不是我们夫妻瞒您,实在是不好开口,等小兰生完孩子,我们再原原本本告诉您好么?”既然他这样说,我也不好多问,只是责怪了他几句怎么不注意下妻子的生产前兆。

     两家人几乎忙到了天明,还好,唐兰终于产下一名男婴。孩子很漂亮,像极了唐兰,哭声响亮。而唐兰恢复神智的第一件事却让我奇怪。

     她的眼睛视力可能由于出血过量,还不是很好,但却执意要摸孩子,当她的手接触到孩子的脸上的眼睛,嘴巴的时候,才放心的笑笑,接着才安稳地睡下。而唐兰的丈夫忙完后,邀请我去他家,并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您听过天封么?”男人忽然问到。我惊讶极了,天封我也只是在传说里听过,据说天封是种奇怪的病,一般发生在刚出生的孩子上,得了天封的孩子,生出来就没有嘴巴,而且眼睛也无法睁开,过不了多久就会痛苦的死去,而且天封似乎无解,据说是和父母有关,只要生过患有天封的孩子,以后的每个孩子生出来也会重蹈以前的悲剧。

     “我和小兰前面的三个孩子,都得了天封。”虽然说是极普通的一句,却让我非常震惊,难怪唐兰对孩子那么好。可是,我带着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摇篮里的孩子,那孩子明明正常的很啊。

     “我知道您很奇怪,我现在就告诉您这是为什么。”男人站了起来,走进了厨房,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把菜刀。

     “纪先生是见过大世面的,不过还是希望您等下别慌。”他刚说完,接着把裤子卷到大腿处,然后用菜刀从上面割下一大片肉!我顿时有种恶心的感觉,我开始知道为什么唐兰不让四姑的外甥吃肉了。可是,更加奇特的事发生了,刚刚被刀割开的伤口,居然快速的愈合,我甚至可以看见伤口边上的肉芽自己在蠕动着,像触须一样,整个过程如同用针线缝布破布一样迅速,几乎不到一分钟,伤口就恢复如初,仿佛从来没受过刀伤一样,可是,男人手上那一大块血淋淋的肉片又让我知道起初的不是幻觉。

     “肉符!”我终于明白了,不自觉地喊了出来。男子很惊讶,不过随即也坦然道。

     “果然纪先生还是知道的。”他顿了顿,把右手伸出来。“没错,这就是肉符。”

     “肉符在以前的医疗著作里鲜有记载,不过确实有过传闻,本来是用来贴在家畜身上,那肉就取之不竭。后华佗用于伤口溃烂之处,并改良成去腐生肌治疗外伤的灵药,虽然功效没有肉符神奇,但也是很有疗效,可惜药的配法随着狱卒妻子的一扔

     “小兰在前面三胎都是天封之后,人几乎快疯了,后来他们家乡来了个过路的云游道人,问明情况后居然说天封可解,但必须以丈夫的肉为药引,配成药物,从怀孕之日开始服用,直到产下胎儿。这种办法起初小兰根本不答应,因为这样吃下去我就算剐成骨头恐怕还不够,后来道人经不住再三央求,又留下一道符,说是肉符,贴在右手手腕处,便不会有生命之虞,还交待,只需等到孩子降生,符咒就可以拿下了。”说着,男人抚摸着手腕上的肉符,似乎有些感慨。

     “其实,只要他们母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母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的平安到来让他很兴奋。

     终于,唐兰夫妇还是搬走了,孩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本来不肯,但他们坚持,我只好给孩子取名唐晓,希望这孩子不会辜负他父母的一番心血。至于那张肉符,唐兰夫妇说送给我吧,我自然高兴,毕竟这个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我也想把肉符贴上去试验下,但刀到身上还是放弃了,看来没有那种愿意牺牲的勇气还是做不到佛祖说的割肉喂鹰。”

     我翻到后面,果然夹着张符咒,虽然已经发黄了。看着肉符我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万一这符咒过期了,我连明天的假条都不好打了。(肉符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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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夜 灵车


     传说中的神很喜欢坐车,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的一辆汽车,一辆采用一台两冲程单缸0.9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车子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如此多的地方官员,坚守着再穷不能再干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带着长的都要有车,哪怕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发,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

     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糊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胡须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

“下去。”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衣让我没空再想。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烟,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冲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凉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是。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用刀架在我的邻座上,可他没有回头。

     “不见点血你们当我们是说笑啊!”混混把刀使劲插向了他的脖子,但拔出来的时候,刀上面一点血迹也没有,混混看着刀,眼睛都直了。

     而他,终于慢慢转过了脸。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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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南瓜 有面子徽章 全勤奖章

389#
发表于 2011-12-1 20:07 |只看该作者
和一年多前一样,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是瘦的非常厉害,但神情却冷漠怪异,眼睛像死鱼一样,本来黝黑厚实的脸庞却没有一点血色,苍白的脸在昏黄的灯光的映衬下居然泛着微微的红光。


     而他的嘴巴上,正咬着半块绿豆糕,一块发霉的爬着蛆虫的绿豆糕。我认识那绿豆糕,因为另外半块是我吃掉的。

     一年多,一年多他都在这个车子上?

     这是传说中的灵车?脑子里一片混乱的我已经无法平静的思考问题了。站在我旁边的混混盯着刀,痴呆的坐了下去,脸上再也没有任何表情了,他和其他人一样,以同样的坐姿坐着,无神的眼睛望着前方,他的同伴高声叫喊着他,但没有任何回应。而我迅速的站了起来,奔向车门。

     我的那位朋友依旧咬着早就干枯发霉的绿豆糕,呆滞地望着我。

     车头的混混见同伴不言语了,把刀架在了女司机脖子上。

     “停车!你***快停车!”他的话已经不连贯了,一边说着一边拿腿跺着车地板,女司机嘎吱一下停了下来。

     “想下去么?”她的声音非常好听,很空灵,甚至带着诱惑。持刀的混混呆呆的望着她,但又迅速摇晃了下脑袋使自己清醒了下,咬着嘴唇大叫道。

     “快开车门,要不老子扎死你!”女司机顺从的打开了车门。站在边上的我逃似的跑了下来。混混看见车门打开了,犹豫了下,本来想去叫他的同伙,可最终还是自己向车门走来。

     就在他犹豫的几秒,车门关上了。混混刚刚伸出去的头被车门紧紧地夹住了,而身体却还在车子里面。他恐惧的尖叫了起来,用手不停的拍打着车门。

     “开门啊,快开门!”那声音像狼嚎一样难听,可不久车子开始启动了,混混哭丧着脸,带着祈求的目光哀求着我。

     “救我!救我啊!”声音渐渐随着汽车远去,消失了。我被凉风吹了下,神智才恢复了过来。看看四周,作了那么久的车,我去发现自己依旧在车站,根本没离开半步。地面上还残留着那两个人的脚印和烟头,证明了这一切都不是幻觉。

     那的确是灵车,而我却居然接连两次遇见了。

     不知道那车下次停下来会是什么时候,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被门夹住头的那个年轻人,他会一直痛苦下去。

     令我费解的是,既然是灵车,那司机又会是谁,是死神么,我不想再上去取证了,没人能担保我是否还能幸运的再次下来,不过,灵车会一直开着,偶尔停下来,让新的客人上去。”

     我关上了笔记。看着冷清的车站。要不是老总叫我去这么远的地方来取稿,要不是这些个作家都跟动物一样冬眠似的躲在这种偏僻的小镇子,我也不用大冬天的一个人呆在车站了。可是看完故事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再等车了。正当我想是继续等下去,还是返身回去住一夜等天明再回去的时候,感觉身后有东西慢慢靠了过来。

     是辆车,一辆非常破旧的车。车门上夹着一颗人头。车子缓缓地从面前驶过去。我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知道车门经过我面前。那人头自鼻子下面几乎烂的只剩骨头了,可是闭着的双眼忽然挣开了。

     “开门啊,快开门啊。”那排几乎掉尽的牙齿碰撞了下,发出一句模糊不清的声音。

     “开门啊,快开门啊。”他不停的重复着,但车子已经开了过去了,整个过程只有几秒,但对我来说犹如数小时一样漫长。

     “回去找间便宜的旅馆吧。”我把领子裹紧了点,抓着口袋里干瘪的钱包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灵车完)


待续...


“能不能亲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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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20: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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