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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华人网 | LeicesterBBS 论坛 灌水区 | What a mess! ❀ 每夜一个灵异故事❀(完结)
楼主: rickyw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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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每夜一个灵异故事❀(完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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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00: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芝麻香香 的帖子

啥工作哦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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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00: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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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南瓜 有面子徽章 全勤奖章

763#
发表于 2012-1-14 13:11 |只看该作者
第八十八夜 盗目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只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家伙的话仍在我耳边回荡。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我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地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我想用针去刺它,但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是自己的皮肤而己。

  而且我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却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回来取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工作可以使我暂时缓解,我只能让自己忙碌起来,好忘记这些事情。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却仿佛和我息息相关。

  几乎每隔一个礼拜,在郊外都能发现一具年轻人的尸体,没有明显的死亡特征,但是他们的眼球都不见了。

  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共通点,即便警方四处追查,凶手却犹如失踪了一般。警察们焦头烂额,虽然一再隐瞒案情,但实在影响过大,不得不示助于媒体。而挖去死者眼球的变态做法,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那位收集眼球的狂人宗木。

  所以,作为最后一个接触宗木而活着的人,我自然被警察传讯了。当然,他们也为我派出了一名名义上的助手,其实是保镖,一位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年轻干警。

  他的额头光洁得犹如镜子,我很少看见在这城市里三十岁以后没有抬头纹的人,尤其是男人。而他细小的眼睛则让我永远也看不透他的眼神,更无法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有握手时感觉到他的食指厚实如钢铁般的老茧,我才能稍微相信这个人是警队的王牌警官。他说话有点结巴,他笑称自己天生是大舌头。

  我起初对这位叫严武军的警官很不放心,因为我以为他可能连我也打不过,不过很快我便庆幸自己保住了自己赖以吃饭的家什——手腕。

  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流氓和我们在街上撞上了,结果严警官在谈笑声中便将其中两个人的手腕弄脱臼了。

  还好家里空房多,我便安排他住在旁边,开始我还担心自己不习惯和人同住,但很快发现他非常整洁,而且极少说话,只是开始的时候询问了些关于我和宗木的案情。当然,关于手上的眼睛,我谁也没有告诉,我可不想没被宗木挖去眼睛,却被送到实验室让教授们活体解剖。

  时间过得很快,但宗木似乎没有出现的意思,而且似乎也不再犯案了,严警官颇有些失望。警方认为宗木对我失去了兴趣,所以决定第二天就让严警官回去。

  虽然我每天还是觉得被跟踪,但警方是不会相信没有证据的想法的,他们只是一味地告诉我要镇静不要惊慌,在他们看来这只是我神经紧张造成的幻觉罢了。我只能无奈地回家,看来只有靠自己保护自己了。

  所以这天晚上,我买了些熟食和酒,决定好好喝一顿,这么多天,严警官也很累了,分别前也算交个朋友。

  可是回到家里,我却发现严武军并不在。我将手里还冒着香气的菜倒进盘子里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身子瘫软地坐在沙发上。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个陌生人的。

  “是欧阳记者吧?”声音也很陌生。

  我嗯了一声,每天都会接到很多陌生电话,人也各种各样,推销的,举报的,报告新闻的,或者申诉的,都说记者是无冕之王,我觉得是无眠之王才对——报社里的同事没几个睡眠好的,顶着熊猫眼来上班是家常便饭。

  “你现在正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手里还握着刚刚开门的钥匙吧?”陌生人的话让我很奇怪。

  我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四下望了望,心想或许警察给我装了监视器?这或许是严警官的朋友的恶作剧。

  我打算走到桌前拿一只鸡腿。

  “你正打算去拿一只鸡腿吧?”电话里的声音又响起来,颇有嘲讽的味道。

  我放下鸡腿。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玩笑,就开得太没趣味过于低级了。”我冷冷地说。

  “你真的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了?我说过,要回来取你的眼睛。”

  是宗木,可是他声音却变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去拿新的眼睛么?我说过,我需要的只是你的眼睛,适合我的身体的眼睛,不会腐烂,也不会失去生命,所以我需要不停地找新的眼睛,而我拿到眼睛就会拥有原来主人所有的东西,下次见面,你不会知道我是谁。呵呵,你放心,不会有痛苦,成为我的眼睛,会是你的自豪的。”说完,电话挂了。

  我本来想去追查电话的来历,但又想到宗木绝对不会做那么愚蠢的事情。看来如果我不把眼睛的事情告诉严警官,真的性命不保了。

  严武军回来了,一脸疲惫,我和他边吃边聊,并且告诉了他所有的事情,还将那只眼睛给他看了。

  严武军掩饰不住地一脸惊讶。

  “原来我们追捕的根本就不是人,难怪呢。”严武军狠狠地抽了一口烟,烟嘴被嘬得吱吱地叫了起来,火苗更加明亮。

  “我们该怎么办?他说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我低头说道。

  “没关系,我会把所有受害者的照片都拿来,先认识,他也只能在这几个人中变化吧?”严武军将半截烟斗拧灭,掐在烟灰缸里。

  我叹了口气,说也只能如此了。

  这是个浩大的工程,我和严武军需这么一找,才发现全国各地的受害者非常多,有很多案子都是积案死案,宗木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在其他地方做过这种事情了,可是由于捉不到凶手,事情不了了之,加上他变换容貌,抓住他无疑天方夜谭。所有的案件,都将凶手称呼为“眼贼”。

  望着摞在我面前布满灰尘的厚厚的卷宗,我仿佛看到了一张张没有眼睛,眼眶里空洞洞的脸,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

  我又想起了最近经常做的那个梦,很多的眼睛,各有不同。

  “这太难了,我根本不可能把所有人的长相都记住啊呀。”我揉了揉眼睛,严武军也叹了口气。

  “的确。要不这样,我把所有人的照片缩小,做成相册,你带在身上或者存到手机里,有陌生人找你你就看看,如何?”

  这个提议不错,我们马上照办了。

  严武军需还答应我不会将眼睛的事情告诉上面,而是我们两个之间的秘密,其实如果说了,他们也会当我们是疯子的。

  最终严武军还是被召回。临走前他叮嘱我,有事情立即找他。

  我忽然觉得,这个矮个子男人让人很有安全感,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有些滑稽,每次有人找我,我就先和来者保持距离,然后不停地翻着手机图像,这让造访者很恼火,他们经常抱怨我把他们当通缉犯了。老总骂了我好几次,我也只好点头以错,心想得赶快抓住宗木。

  但是他一直都没出现,从那个电视以后。

  圣诞节渐渐临近,我也将宗木逐渐淡忘,要不是严警官经常打电话提醒我小心,我几乎忘记了。

  可事情就是如此,当你要忘记的时候,他又浮现出来了。

  我穿过平日经常走的小巷,街边不远处的圣诞歌曲和路边飘散的烤玉米的香味慢慢消退,流荡在我耳边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不多的灯光像打碎的玻璃碎片,洒落在漆黑如墨的路上。我只有打开手机灯一路照过去。

  路上只有我一个人,但我依稀听到了两个脚步声音,当我停下来回头望去时,却又重新寂静无声。

  我只有加快脚步,然后这时我看到灯光下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一双破旧不堪的男式皮鞋。

  穿红色皮鞋的男人很少,真的很少,不过起码我眼前就有一个。

“你好。”那男人的容貌我看不清楚,但他却说话了。我没回答他,只是哈着气,我背风,哈气凝结在我眼镜前,瞬间形成一道冷雾,却又很快不见了。

  我将手机对着他的脸照射过去,一张我从未见过的脸。

  我开始不停地从自己的大脑里筛选着这张脸。

  他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手机光下泛着银光。我看过那牙齿,动物世界里食肉动物进食前都会露出一排雪白的獠牙。他的眼睛通红,几乎看不到别的颜色。

  二话不说,我冲过去就是一拳,啪,完全命中他的左脸,手很疼,看来揍得不轻,我一边往家跑去,一边打电话给严武军。

  电话里严武军嘱我注意保护自己,说马上就到。

  我可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很急促了。

  “跑有用么?把眼睛给我吧。”那该死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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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3:1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ickywu37 于 2012-1-14 12:14 编辑

“你要知道,这个眼睛的主人以前可是长跑健将,当时挖去他眼睛的时候,他的腿居然还在习惯性地跑着,一直跑了几十米才倒了下去啊。”宗木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像倒进油锅的水,在安静的小巷里沸腾开来。

  “疯子。”我低声咒骂道,不过家已经离我很近了。这个时候我才责怪自己应该多早起练练长跑、搏击、自由体操之类的,当然,我在电脑上经常干这个。

  终于进了单元楼,当按下电梯的时候我稍稍松了口气。我着急地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钥匙刚刚伸进去,忽然眼前晃进一张人脸。

  那家伙居然倒吊在天花板上。

  “我说过,我拥有很多人的力量,我是个超人,我跑楼梯比你乘电梯快得多,太过于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如此。”我和他的眼睛很近,近到能看到他的瞳孔。

  但他的瞳孔放得很大,而且毫无光泽。

  我的身体往后退了一步,一下栽倒在地上,严武军并没有来。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靠自己,或许我已经看不到那些朋友了,也无法再听纪颜讲故事了。

  宗木笑嘻嘻地走了过来,如鹰爪般枯瘦的手伸向我的眼球。

  越来越近了,手的指甲已经碰到了我的睫毛,但我却无法动弹。

  “只是一下,很快,我们就合二为一了,有了你的眼睛,我会替你好好活下去,没人知道你死了。”宗木的话犹如咒语一般,我仿佛也默许了。

  耳边忽然传来一道破风的尖利声,接着我看见宗木的食指上插着一根我熟悉的东西。

  一根刻着字的桃木长钉。

  “纪颜不在么?怎么让这种低等生物这么嚣张。”那古怪刻薄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欣喜地回头一看。

  果然,那家伙一如既往地一身白衣银发,站在楼梯口,手中把玩着几颗长钉,正歪着脑袋斜视着宗木。

  宗木的脸却没有半点意外,他毫不在意地拔出了钉子,扔到地上。“你终于出现了啊。”宗木大叫起来,接着跳上顶楼,快速地从黎正头顶爬过去。

  “想逃么?”黎正抬头看了看,接着追了出去。我也起身跑出去。

  外面的草坪很宽敞,而且人们都去过圣诞节了,一个人也没有。

  “咯咯咯。”宗木像一只蟑螂一样趴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黎正。

  “我怎么会逃?”只是里面太狭窄罢了。

  “这是什么怪物?”黎正转过头问我。我还未想好怎么回答,他却又摆摆手。

  “算了,不管是什么,反正几分钟后都会变成尸体。”他说完,嘲笑地看着宗木。

  宗木脸上的笑容没有了。他飞快地冲向黎正,那根本不是人的速度,黎正稍有些惊讶,但很快又笑起来。

  宗木的脚步又变慢了,就像慢镜头一样,最终停了下来。当他疑惑地低头看的时候,我发现宗木的脚被一堆金黄色软软如面团般的东西缠绕了起来。

  “死吧,不管你是什么,这些钉子会把你打进轮回,永远不会回到常世来。”黎正咬着牙齿,从手中拔出六颗钉子,分别射入了宗木的眉心、双目、人中、太阳穴。

  宗木怪叫起来,声音凄烈,接着他瘫倒在地上,脚底下的东西也渐渐回到黎正肩上,形成一个巨大的蠕虫形象。

  “这样就结束了啊。”黎正轻松地笑笑,走到宗木面前,想拔出那些钉子。当黎正的手触及钉子的时候,我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事情似乎太顺利了。

  果然,钉子还未拔出,宗木忽然活了过来,双手死死勒住了黎正的脖子。他身上的衣服也渐渐脱落,露出了裸露的上身。

  这种走光我宁愿不看,因为和上次一样,宗木的身上全是眼睛,睁开的,未睁开的。

  黎正的脸上露出不解的神情。“这不可能,任何有灵魂的东西中了钉子都应该被送进六道里!”

  “我说过,我拥有一双眼睛等于拥有一次生命,除非你同时将我所有的眼睛都毁灭,否则我是不会死的。”宗木一边笑着一边手上开始用力。

  黎正还未说话,宗木的手指已经伸进了他的眼窝。“你的眼睛,我收下了。”

  我不忍再看,再转过头来时,宗木已将黎正放开了,不过后者左眼没有了。宗木将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扔在路旁,而将黎正的眼睛放了进去。

  “现在,你的能力我也有了,你又将如何杀我呢?欧阳的眼睛,我要定了!”说完,他再次朝我跑来。我躲闪不及,腹部被他狠狠撞了一下。我感觉某根肋骨断了,呼吸开始有些困难,每次呼吸都能让骨头刺痛不已。

  宗木站在我旁边,看着趴在地上的我。“这远比打断你的腿要好得多,肋骨的刺痛让你根本无法使力,乖乖把那只封印镜妖的眼睛给我吧。”

  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会知道镜妖的事情。

  “你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赢了吧?”黎正在宗木身后站着,他的伤眼里没有流出一点血,仿佛全然不知道疼痛。

  宗木怪异地望着他,随即嘲笑起来。

  “原来,你和我一样是怪物啊。”宗木的话音刚落,他再次放下我,冲向黎正。

  “别忙着杀我,看看你身上的钉子吧。”黎正指了指宗木的脸。

  我艰难地抬起头,看到宗木脸上的钉子慢慢地渗了进去,最后完全看不到了。

  宗木惶恐地在自己的脸上乱摸着,又在自己的身体上乱摸,仿佛想找到失踪的钉子。

  黎正双手合十,盯着宗木说:“谢谢你刚才告诉我,是什么来着?好像是要同时毁灭你身上所有的眼睛吧?”

  宗木开始恐惧了,对着黎正摆手道:“不,不要那样做!”宗木原本塞在眼眶里的黎正的眼睛也消失不见了。

  “你身体上镶嵌的眼睛散发着严重的尸臭,那是控尸虫最喜欢的食物,它们已经在你体内分裂成钉子,我会引导它们找到那些眼睛的位置。”黎正停顿一下,“然后,你就安息吧,没人会去超度你的灵魂的。”

  宗木张了张嘴巴,但喊不出来一个字,接着他的身体如一个往外膨胀的榴莲,所有的眼睛开始朝外凸起,最后,飞出了无数颗桃木钉.宗木的身体变成了肉片一般,分散开来,所有的眼睛也化为了浑浊的尸水.

  黎正将钉子收回来,左眼也慢慢浮现出来。

  “你还好吧?”黎正扶起我,接着望了望地上,“这样,那些眼睛的主人也能重新去轮回了。”我点点头。

  这时远处跑来一个人,原来是严武军。他着急地跑过来看着我。我向他介绍了黎正,严武军对着黎正哦了一声,后者只是冷冷望着他。我忍着痛向严武军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严武军只是一个劲儿抱歉说被一些事情耽误了。

  “我知道这种术,通过在人体内栽植眼球来控制他们,并且可以共享视野。刚才之所以钉子没有用,是因为那家伙根本不是主体,根本没有生命或者灵魂。”

  “哦?那又如何?”严武军对黎正笑笑。

  “傀儡身上总有个部位会有眼睛。”黎正看着严武军。

  “难道你因为我来晚了,就怀疑我么?那好啊。”严武军赌气地将身上的衣服都脱光,的确他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所谓的眼球。

  “要不要脱裤子?反正也没女人。”严武军真的在解皮带了。

  “算了算了,我这个朋友只是比较谨慎些罢了,没别的意思,严警官绝对不是宗木的傀儡,这点我作证,前些日子还一道去过澡堂子呢,他身上要是有眼睛,不早把人吓死了。你们还是先送我去医院吧。”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骨科医生,你的肋骨没什么事的。”严武军笑着说。

  黎正忽然将我拉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伤在肋骨?”

  严武军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说:“猜的。”

  我不解地望着这两个人。黎正忽然拔出钉子,朝严武军的虎口插去,不过后者敏捷地闪开了。但他的脚底下又浮现出那只金色的控尸虫。

  “不要欺骗我了,你身上的尸臭味瞒不过它的。而且,一般人是无法看见那虫的。”黎正望着躲闪着的严武军冷笑。

  严武军朝外跳了出去,与黎正保持了一段距离。

  “一直就不敢轻易去找欧阳,因为我知道有人在暗中跟着,本来希望那个傀儡能对付你,只是没想到你如此厉害啊。”严武军低着头说,接着吐出自己的舌头。

  那鲜红如血的舌头上有着一颗蠕动的眼球。原来他的眼睛竟然在舌头上,难怪他说话有些听不清楚。

  “真是恶心的家伙。”黎正厌恶地说道,同时将手中的钉子朝严武军扔过去。后者的速度很快,轻易躲避了钉子。

  “知己知彼,我不会再让你把钉子打进我身体了!”说完,严武军朝我飞奔过来,“我的速度比你快得多,你的钉子打中我之前我就可以拿到他的眼球了,那时候即便是你,也杀不死我的!”

  的确,黎正还在十几米以外,而严武军已经冲到我面前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指头快要碰到我的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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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3:15 |只看该作者
“愚蠢,我发射钉子只是让你自己跳进控尸虫的领地而已,不需要几秒,它会把你死去的尸体啃噬得连渣都不剩,这身体一定是你杀死以后占有的吧。和你的木偶不一样,这次是你自己的眼睛,失去了宿主,你也活不了了。”黎正从后面慢慢走过来。

  严武军仿佛踩进了一个泥潭似的,身体慢慢下陷,仿佛被分解了一般,只剩下一堆衣服和一颗眼球。

  那眼球充满了愤怒和哀怨,黎正走到它面前,用钉子朝它刺了过去。

  “要诅咒,就诅咒你那该死的命运吧,就像我一样。”钉子刺穿了宗木唯一的眼球。

  一切都结束了,我手腕的眼睛也掉了下来,消失不见了,伤口也很快复合了。在黎正的搀扶下,我去了医院,经过检查,伤不是很重,还好肋骨没有断裂。

  “你怎么会突然赶来救我呢?”我非常好奇。

  “哼,我只是顺便回来看看妹妹,结果听说你遭到一个奇怪的家伙威胁,所以暗中看着,还好没出什么事情,你好好养伤,现在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

  黎正说完,走出了病房。

  我望着他的背影,依旧对他非常陌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绝对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和伙伴,就和纪颜一样。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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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03:3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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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3: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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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28 |只看该作者
第八十九夜 纹身

黎正的到来让我感到意外又非常高兴,虽然他是个话不多的家伙,却也有着奇特的经历。他为我除去了手腕上宗木种下的眼睛。

  “使用镜妖需要很多的精力,对你这样体质的人来说不太适合,还是让它暂时在你的眼睛里睡睡吧。”黎正建议道,我也同意了。

  当我问及他这段时间去了哪里时,他却低头不语,良久他才回过神来。

  “我去尽了我最后的一点责任,完成了他的遗愿罢了。”他的脸上露出少有的悲凉之色,但只是一瞬,随即取代的则是依旧的霜冷。

  “我四处去寻找可以恢复自己原有身体的办法。我和你的好朋友不同,与自己无关的事情绝对不会插手,不过,这次例外了。在那个我非常熟悉的城市里,居然也发生了奇特的案件,与其说是案件,不如说是一场场神秘的人口失踪。失踪者大都是青少年,其中不乏小混混,由于他们身份的边缘化,很少得到人们的注意,所以直到失踪人数开始逐渐变多,才引起警察的关注。”

  “而让这事情蒙上一层血腥气的则是一个小孩。孩子们喜欢疯跑,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成人不会有的好奇心,而这好奇心往往是灾祸的根源。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是在一个废弃工厂的厕所里发现的,不,与其说是尸体,倒不如说是尸体的一部分,孩子们喜欢把玩捡来的东西,或者带回家,如果只是抓来一些奇异的昆虫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会注意。可是如果你的孩子带着一块人皮回家,你会如何呢?那孩子的父母起初以为只是块肮脏的皮革,但仔细一看,却是一块人皮。”

  “哦?他们怎么会判断出是人皮呢?”我好奇地问。

  “你说猪皮或者牛皮会纹身么?”黎正反问道貌岸然。我无言以对。

  (下面是黎正的口吻。)

  这块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里,一位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拿人皮去化验,结果这块人皮就是其中一个男性失踪者的,根据皮的样子,估计应该是后腰到脊背的一块皮肤。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就变成杀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地拿到了可怜的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叹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我看见她正被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个子不高,但身材却非常匀称。时值冬天,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她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只是伸到阿美胸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地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则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着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声议论说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觉么?滚!”说完,她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碗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喝粥,而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道,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复一下。

  半小时后,她揉了揉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在这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但很快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星期前去报警。

  “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地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李充人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和李充来往密切的其他几个人的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个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两人的亲友告诉我,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地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形,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待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与纪颜多少有些相像,既然已经蓝天了一半,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地拿到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腐败变质,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其实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将数根针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现在大都是用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像是纹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匹马。

  这些东西对我似乎没胡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这门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终于得知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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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南瓜 有面子徽章 全勤奖章

769#
发表于 2012-1-15 19:29 |只看该作者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造成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使用的都是不锈钢的手术器械、一次性的手套和刺针等等。

  老板是一个瘦高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戴着黑色墨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颊的肌肉堆叠出来的一般。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的时候,老板的笑容虽然还在,但眼神有些异样。

  “他们纹了,但很快就走了,本来我想叫他们一星期都要保持干燥,并且来擦洗一下,但却没了踪迹。”老板眯着眼睛说。

  我没有多问,于是干脆叫他帮我纹身,老板愣了一下,马上答应了。

  他戴好手套,拿出刺针、温水和肾上腺素,准备为我止血,要开始的时候,他才问我到底要纹什么图案。

  “就纹李充纹过的吧。”我头都不抬地告诉他。

  “好的。”老板低声答应,开始纹身。

  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虽然我的身体和常人无异,但我是没有触感的,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用来纹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纹身色素是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但他却从里屋取出一个颜色暗沉的瓶子,从中拿出色素。

  我问起他,老板随意地告诉我这是他们家传的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颜色鲜艳不易掉色,并开玩笑地说,如果我实在不放心,可以当场给他自己用一下。

  图案纹好后我看了看,果然如我所料,是一匹马,而且后腰的位置也是同样的马腿,我付过钱后就出去了。老板则依旧堆着笑脸弯腰告别。

  我将人皮还给了那人,独自回到宾馆。

  我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看那纹身,热气慢慢弥散,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样,我失望地转过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我感到控尸虫有些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令就出现在我脚下。

  我再次转身看背上的纹身,那纹身真的变化了。原本固定不动的图案居然开始活动,在白雾缭绕的狭小浴室里,那马开始剧烈地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变成了牛的样子,而马头也由雄壮潇洒而变得狰狞起来,最后居然形成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那是李充的脸,没错,虽然模糊,可这张我看了好几天的脸绝对不会记错,李充的脸,牛身,马腿,一个怪物般的家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这东西开始随着我的脊背慢慢蠕动起来,李充大张着嘴,充血的眼睛从镜子里瞪着我,他的嘴巴开始慢慢向我的颈部靠近。

  虽然我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我从镜子里看到这个图案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开始剧烈地收缩,我感觉自己仿佛被人用绳索勒信了一样,呼吸有些困难了。

  李充始终死死咬住不放,我无法和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体上的图案作战,一时间我完全没有了主意,控尸虫就在我脚下,但我总不能命令它将我自己吃掉吧。

  那时候我想到了阿美,于是我大喊起来:“虫子,你不想见阿美么?”

  李充的脑袋似乎疑惑了一下,但依旧咬着,我只好又喊了一句:“她可是一直等着你,而且还有了你的孩子了!”

  李充的眼睛开始缩小,咬住我后颈的力气居然也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下了我背上那张纹着李充脑袋的皮,不过很快又恢复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张了张嘴,但很快便闭上了眼睛,整张脸开始迅速变黑,犹如一张被浸泡的国画一般,模糊成黑糊糊一团,接着从皮上掉了下来,化为乌有了。

  我依旧有些后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我已经步了李充的后尘,我开始为自己随意在老板那里纹身的鲁莽行为而后悔。

  而这人面牛身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了,接下来,我要再去趟那个老板的纹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赶了过去,我原以为老板早就关门走人,没想到他居然坐在里面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样。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的办法对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来,全然没有先前的谦恭。

  我没有做声,只是盘算着该从什么地方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显然他对我很了解,而我对他则一无所知。

  老板解开头上的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发,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额头皮肤的颜色明显与眼睛下面的不同,仿佛是一个人从眼睛处切开来又随意和另外一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击倒我,我对你很了解,你控制的虫子无法对活人造成直接伤害。”老板微笑着说,但那笑容令我心里发凉。

  “不过你放心,我也无法杀了你,本来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离开这里,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只有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通过纹在那些人背上的纹身来吃掉他们的肉体,而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非常宝贵的材料,至于究竟要做什么,暂时还是个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边,仿佛谈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我依旧不语,只是想着该如何拖住他,并叫警察来。

  老板摇摇头:“不要想着叫帮手,除非你想这里多死点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点都不一样啊,如果是纪家的孩子在,一定会义正词严地问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为什么这么残忍,并且拼死也要留我下来。”老板依旧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惊讶他居然也知道纪颜,但我压根儿不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我哼了一声,的确,了解事情的真相远比抓到凶手更重要,这的确是我和纪颜的区别。

  “好了,我似乎说得太多了,这里的残局交给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肤是多好的艺术品啊。”老板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知道自己没能力留住他。

  小店的后面如同一个血腥的屠宰场,所有失踪者的尸体都找到了,但他们基本都骨肉分离,犹如遭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尸体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受害者的鲜血禁锢起来,并掺杂在颜料里刺进下一个人的皮肤。

  就如同伥和老虎,上一个死去的人摇身一变就成了吃人的恶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纹身吃掉的,所以只留下了有部分纹身的那块皮肤了。

  我将案子的前因后果告诉了那男人,他很高兴,这也算是帮他一个忙,了结最后一点关系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胡告诉她,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时间可以让她慢慢接受残酷的事实。

  说完,黎正站了起来,似乎要离开了。

“那么,那种人面牛身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么啊?”我忍不住问道。

  “猰貐啊,一种嗜爱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个老板是如何召唤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找我。”黎正在日历上写下一组号码就匆匆离去了。

  我无聊地找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黎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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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9:33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夜 窥脑

人类的大脑仅仅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绝大多数人比这个更少,这是现在科学家所认可的数字,谁也无法知道或者预测,如果人脑开发到百分之百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法开发的大脑如同一个被封印的盒子,你猜不到找开盒子出来的会是天使还是恶魔。

  记得早在儿时看过一篇郑渊洁写的童话,大体上是说一个小男孩的大脑被完全开发,成了个超人,真正的是德智体美劳、赚大钱、追美女、打击社会恶势力、保卫和谐社会、勇斗火星人、捍卫地球和平、大叫一声我是奥尔曼等等,但童话终究是童话,谁也不知道人脑到底蕴含着多少力量。

  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告诉你他能窥视人的脑子,你会作何感想呢?或许只是将他看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可是我面前的确坐着一位这样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如刺猬一样尖利上翘的短发非常精神,犹如刀斧削砍过的脸颊微微有些向内凹陷,泛着健康的红润,鼻子略塌,但很直,唯一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饱满的额头下的那双眼睛。

  那眼睛我从未见过,就如同画的一样,狭窄而细长,仿佛比一般人的眼睛多往太阳穴两侧延伸了一部分,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球,因为他正飞快地转动着眼珠,样子有些不安。

  “您说您可以窥视到人的想法?”我故意这样问道。因为这类事情已经不是新闻,很多人都自称可以看透陌生人的想法,但事实证明都是骗子。

  “不,不是想法,是脑子!”他固执地摇晃着不大却非常圆的脑袋,如同转动的地球仪,而且还特意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壳。

  “那怎么可能呢?”我有些好笑,别说他看不见厚厚脑壳内的大脑,即使看得到又能代表什么,人脑不都差不多么。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两个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就如同马一样。”他得意地微抬起头。

  玛瑙么?我的确听闻过这类传说。传说玛瑙实为奇石,马死则扣其脑而视,也就是马死后形成的石头,不同的玛瑙颜色代表了马生前的能力。

  “其色如血者,则日行千里,能腾飞空虚;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外;脑色黑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弩。衫辨者克闻马声而变其脑色。”男人仿佛背书一般念了出来,这并不让我吃惊,吃惊的是这本该是我刚才想的话。

  但这也代表不了他能窥视到我的脑子。我摇摇头:“你还有别的证据么?”

  男人有些失望地低垂下眼皮,双手放到叉开双腿的膝盖上,他的脚在抖动,不知道是不安还是兴奋。

  终于,他抬起眼睛,充满了坚定。

  “我知道你不相信,其实我自己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我的确可以从人的外貌看到人的大脑,如同马一样,大多数昏庸无能的人脑子都是白色或者灰色,只有真正的天才是别的颜色,而且,脑色是会变换的,小时侯不加以引导,即便是天才也会变得平庸,脑色也会变淡。”他的嘴唇如同活塞一样煽动着,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否在和一个疯子对话。

  或许,所有的先行者在别人看来都是疯子。

  “可是,你来找我到底要做什么?”我无奈地转动者手里的钢笔。

  “我需要一个媒体,一个可以见证我能力的公证者。”他的双手死死地抓住裤子,褶皱起了一大片。

  “好吧,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告诉更多信息。”我点了点头。他非常高兴地站了起来,大力地和我握握手离开了报社。送走了他,我发现手里全是汗水,我摇摇头,不知道他是否还会来找我。

  水知道下午下班后,我居然在一楼的拐角处看到了他。

  只有短短几个小时,他居然老了许多,双髌斑白了,鼻子两侧也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皱纹。他张了张嘴叫我,但力气不足。

  “怎么会这样?”我惊讶地问他。

  “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必须找到你。”他似乎很虚弱,我搀扶着他——看上去壮实的男人远比我想象的要轻得多,我拦了一辆的士,按照他说的地址开去。

  汽车的光线开始暗淡,透过茶色的车窗能看见已经微微发亮的星星和路上着急回家的行人,他们的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有喜悦,有疲惫,有兴奋。

  车子开得很稳,穿过一座立交桥的时候,车里猛地一片灰暗,我的眼睛一时无法接受,不过很快就开出来了。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男人是否好点,但他似乎依旧很衰弱,大口地喘气,我望着他的脸,总觉得哪里不对。

  车子停在了接近郊区的一个路口,这里已经很冷清了,司机接过钱,在昏暗的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照了照,满意地放进口袋。

  我扶者男人下了车,不远处有一些灯光,看来他住在那里。

  果然,他用手指了指前面。

  那是一栋上了念头的红砖房,大概四层楼,不远处有一座药厂,可能这里是厂里以前建的职工宿舍吧。

  走进单元楼里时,天几乎全黑了,楼道很安静,也没有楼灯,好在他住在二楼。

  开门的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人,披肩长发乱蓬蓬地披在脑后,宽阔高耸的额头有着几条浅浅的皱纹。她两边的脸颊很宽,几乎看不到颧骨,充满富态的脸和非常温柔的眼睛颇有点菩萨的味道。她只是随意地套了件花边紫色睡衣,趿拉着拖鞋。

  “又这样了。”妇人嘴里嘟嚷者,熟练地从我手里接过自己的丈夫,我这才发现男人瘦弱的身材和这个高大壮实的妻子相比,显得非常滑稽可笑。她将丈夫几乎是像货物一样扔在沙发上,这才跑过来拿了双鞋子给我,并热情地邀请我进屋。

  出于好奇,我进去了。

  房子很狭小,采光不足,不过却很干净,没有任何异味。你会很诡异一个人的空间能力,有些人明明有很大的房子,但你走进他的家依然觉得很小。而这个家虽然小,但所有的东西都非常科学地摆放着,井井有条。如果不是我突然进来,这里还是相对比较宽敞的。

  不大的客厅能同时容纳三个人,当然开始慢慢暖和起来。我看了看墙壁,发现上面有很多奖状,还有一些书法和国画。

  那些字画很明显出自孩子之手但是已经略显老道。奖状也无非是三好学生啊,小发明家一类的。

  看来这家的孩子非常优秀。

“让您见笑了,我男人非常窝囊,身体又不好,这儿又有问题。”中年女人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前额,显得非常无奈。

  我很想笑,因为她的姿势和之前她丈夫的姿势、如出一辙。

  但是我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这家是两室一厅的套房,我听见客厅左边的门伴随着咯吱的嘶哑音缓缓地打开了。

  我想,或许是孩子听到我们的对话走出来了。

  可是出来的不是我想象的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而是从门缝伸出一只细长瘦弱的手臂,对着那女人招了招手。女人像触电一样从刚坐下去的沙发上弹起来,跑进厨房,端了一些茶点走进去,然后又出来了,脸上有些抽搐。

  “孩子在用功是吧?”我指了指合上的门。女人点点头,但很快又摇头。

  这个时候,那个宛如喝醉酒的男人忽然醒过来,坐了起来。

  “他是我的骄傲啊。”男人闭上眼睛,自豪地说,可是话音未落,女人犹如一头暴怒的母狮一样朝他扑过去。
女人的气力远比她丈夫大得多,加上猝不及防,男人被女人骑马一样压在身下,女人伸出蒲扇大厚实的肉掌狠狠扇打着男人。

  “你还好意思当着外人说!孩子都让你毁了!”女人一边哭着一边咬着牙扇自己男人的耳光,最后打不动了,才抽泣着站起来,坐到旁边。沙发上的男人慢慢爬起来,揉了揉自己高肿起来的脸颊,那脸颊就如同是挂了两片烧熟的扣肉一般。

  在昏暗的灯光里,三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本来有个很健康可爱的儿子,但是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说自己可以看见人的脑子!”女人愤愤地说着,我饶有兴趣地望着她。

  “孩子三岁的时候,他天天捧着儿子的脑袋看,看得我都发毛,他那眼神像看东西而不是看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将儿子抱了起来,疯子似的扔上扔下,吓得孩子大哭,我责问他为什么,他却告诉我,我们的儿子是个天才。”女人的声音忽然颤抖起来。

  “我相信了他的话,却犯下了一个无法饶恕的错误。他叫我出去工作,说自己有一套训练孩子成才的办法,我们本来都是这里药厂的工人,家境也都不好,我们想这辈子也就这样混吃等死等了,一切指望都在这孩子身上,所以我就满怀希望地让他带孩子,自己则去多兼两份工。”女人依旧低沉着声音说着,话语里夹杂着些嘶哑的哭音。

  这时候一旁一直不说话的男人忽然精神起来。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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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r| Leicester BBS

GMT, 2024-6-28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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