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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华人网 | LeicesterBBS 论坛 灌水区 | What a mess! ✞ 诡案组✞(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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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8:23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 长生不老(下)
李老板说他们无必要以贩卖人口或性奴隶谋利,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之前对卢院长与美珑交恶原因的推测就不成立了。那么他们的关系为何如此恶劣,按理说院长在院里应该是最有威严的人,但美珑对袁修女等人还有点敬畏,反而毫无害怕卢院长,甚至敢出手打他。更奇怪的是,卢院长竟然不还手。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话“妹仔大过主人婆”,意思是丫环得势,比她所侍奉的夫人更有势力,夫人反而要看丫环的脸色做人。美珑这个小丫头靠什么比卢院长更有势力呢?

对付理不出头绪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想,反正卢院长那边暂时没动静,我便想从其他三位给孤儿捐款的老板入手。恰好此时伟哥来电:“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什么事,快说。”这厮每次都要邀功一番,我可不想再听他废话。

“我看了上千个新闻网页……”他还是邀功了半天才进入正题,“……陈老板在十多年前患上肺癌,而且他为人非常低调,从不出席公开场合,因此有人曾经在网上炒作此事,推测他已经死了。他的公司出面澄清,说他的身体状态十分健康,指网上的传言毫无根据,还强调这是竞争对手的阴谋。虽然公司一再澄清,但他本人却始终也没有公开露面,致使股民恐慌性抛弃他公司的股票,一连几天都跌停板。后来,一位著名的股评家评论他的公司运作良好,业绩稳定,就算主席已经离世,肯定也早已选定了接班人,这才引来股民趁低吸纳化解危机。”

“知道他的准确年龄吗?”与李老板一样,我同样关心陈老板的真实年龄。

“这可说不准,所有有关他的报道及介绍都没有提及他的准确年龄。不过,他的公司已经成立了超过四十年,而他就是创办人,他怎么说也有六、七十岁,甚至超过八十岁。要不然,股民也不会这么相信他的死信。”

又是一个七老八十的老不死,而且还在十多年患上了肺癌。如果他在六十岁左右患上癌症,那么应该承受不了痛苦的治疗过程。然而,昨晚向敬酒敬得最凶的就是他,如果说他是个恶疾缠身的垂死老人,那我可算是个死人了。

正在沉思的时候,伟哥又告诉我一个惊人的消息:“他的公司在十多年开始捐助孤儿院,算起来应该是在他患上肺癌后不久……”

一言惊醒梦中人,难道陈老板他们向卢院长购买能治百病,甚至能使人长生不老的奇药?的确于这四位富豪而言,长生不老比什么都重要,别说一年捐个几十万,就算捐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也值得。可是,世上有这种药吗?

也许,我能在陈老板身上找到答案,当然前提是他愿意接见我。

陈老板全名叫陈建德,是做出口贸易生意的,他公司的规模比李老板更大。和蓁蓁来到他的公司,在他办公室门外等候片刻,他的秘书就告诉我,他愿意接见我,但是只想见我一个。他的做法比较爽快,只想见我一个就直接说,不像李老板那样鬼鬼祟祟。我跟蓁蓁说,不想又让人家搜身就乖乖地待着,别乱跑。她这丫头是冲动点,但也不至于不明白我的意思。

陈老板的办公室挺大的,起码有六百平方,茶具小酒吧一应俱全,甚至还有张自动麻将桌,感觉更像个娱乐室。如此看来,他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他坐在一张比我家饭桌还要大的办公桌前向我招手,当我在他对面坐下,他便取出支票本,以不太友善的语气说:“给我开个价,你要多少才会不管我们的事情?”

我淡然笑道:“如果陈老板也想以我的名义给孤儿院捐款,那我就代院里的小朋友感谢你。但是倘若你是想贿赂我,那可不必了,算命的说我命中注定没有横财,你的好意我恐怕无福消受了。”

他忽然开怀大笑,从放在桌面上的雪茄盒取出两根雪茄,亲自剪好抛了一根给我,另一根则自己点上,吐了一口烟才说:“老李说你不贪,我还不相信,没想到你还真的不贪。”

我掏出打火机把雪茄点上,悠然地抽了一口:“既然你知道我不贪,就别在这个话题上浪费时间了。李老板告诉我,你们跟卢院长有些不违法的交易,既然不违法,那么不妨告诉我是什么交易。只要你肯说,那我也没必要再打扰你们。”

“老李没告诉你,自有他的原因,我也一样。你应该明白以我们的社会关系,要对付你易如反掌,如果你继续为这个问题而纠缠我们,那可别怪我们。”他说话开门见山,不像李老板那样转弯抹角。

“你们不敢把我怎样,最起码你们不敢干掉我。”我摆出一副充满自信的表情,他的眉头稍微皱了一下,我徐徐解释:“本来我还觉得很奇怪,你们昨晚为什么没有直接干掉我,而是要大费周章让扫黄队的伙计来抓我嫖娼。刚才我终于想明白了,因为你们害怕,害怕我死于你们的饭局会让你们成为媒体的焦点,害怕所有人都知道你们的真实年龄。因此你们从不让记者拍照,不敢出席公开场合,甚至外界流传你的死信,你也不公开露面。因为你们害怕大家知道你们虽然已经七老八十甚至上百岁,但却拥有不逾半百的外表。你们就像只能生存于黑暗之中的吸血鬼,一旦受到阳光照射就会灰飞烟灭!”

我越说越激动,不断加重语气,他默不作声,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良久才苦笑道:“你想的没错,我们的确是近百岁的老不死,所以我们才不愿意与媒体接触,行事也尽量低调,因为我们害怕被人视为怪物。要是早三、四十年,你敢这样跟我说话,明天你的家人就要去翻垃圾桶找回你的手脚。”

对方有把柄在我手上,我就用不着这么客气了,直接开出条件:“我要知道你们跟卢院长的交易是什么?只要你告诉我,你们长生不老的秘密,我绝对不会说出去。”

他忽然从抽屉里取出一枚银币,看样子应该是一枚价值不菲的纪念币,他微笑说:“我可不能直接告诉你,因为这件事关系到我和我朋友的利益,如果你愿意跟我赌一把,而且能赢我的话,那我就愿赌服输,把我们之间的交易告诉你。但是如果你输了,那么你就不要再为这个问题纠缠我们。”

“怎么赌法?”我的运气不算太坏,小赌通常不会输。

“玩法很简单,你先把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吧!”

我不是有钱人,平时身上只带几百块,现在钱包里有八百多元,所以我把八张一百元拿出来,零钱就不拿出来献丑了。

等我把钱放上桌面,他便扬了扬手中的银币:“我们就抛这个银币定输赢,每局抛一次,如果是正面就算你赢,反面就算你输。一共赌十局,每局的赌注是你放在桌面上的钱的一半,譬如第一局你赢了,我就输你四百元,第二局再赢,我就输你六百,如此类推。十局之后,如果你的钱比现在多了,那就算你赢,如果少了就算我赢。”

他的提议表面上似乎对我很有利,因为我一共就八百元,就算十局全输也能剩下七毛八分,但是十局全赢的话能赢得四万多元。可是,他这老人精怎么可能会让自己吃亏呢,这个赌局其实是个逻辑陷阱。硬币出现正面的概率介乎于49%与50%之间,那么我能赢六局已经算运气不错了。可是按照他的赌法,我就算赢六输四,钱还是会比原来少,至少要赢七局以上,钱才会增加。也就是说,我跟他赌几乎是输定的。

我搔着头脑后勺,佯作困惑道:“我起码要赢七局,钱才会增加,我想我的运气没这么好。”说着便把钱放回钱包。

被我识破奸计后,陈老板的表情略失望,把银币放在桌面上旋转,片刻后又想出新的赌法:“你是刑警,那么我出道推理题让你猜,应该没问题吧?”

“可以!”我好歹也做了几年警察,如果连这样的挑战也不敢接受,那也太丢面了。

他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打量我片刻后说:“你身上有打火机,有钱包,应该还有钥匙和手机,香烟应该也有一两包在身上……”他想了一会又说:“现在假设你身上就只有这些东西,当然你身上还穿有衣服,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假设你独自一人在一栋十六层高,没有电梯的空置楼宇中巡逻。上到十五楼时,你听见有人叫救命,悄悄走近后发现有五名体格强健的男人正准备**一名柔弱的少女,你要用什么方法才能使这名少女免受糟蹋呢?”

这的确是一道难题,身上只有打火机、钱包、钥匙、手机、香烟及衣服,没有任何武器,要独自一人跟五个体格强健的男人对抗根本不可能。而且,地点在一栋空置且没有电梯的楼宇的十五楼,不管是报警还是到附近找人帮忙,最多只能将恶徒逮捕,不可能让少女逃避被**的厄运。

到底要用什么方法能解救少女呢?难道要傻乎乎地上前跟五名壮汉打招呼,然后给他们各发一根烟,恳求他们放过已经到口的肥肉吗?又或者把钱包内的钱分给他们,让他们去寻春?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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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8:25 |只看该作者
第十章 凶手自首(上)
手无寸铁且身处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空置楼宇,如何才能在五名壮汉手中拯救一名柔弱少女?陈老板所出的推理题还真不是一般的难,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头绪,他见我苦思无果便得意地笑道:“想到没有?别说我这老不死欺负你,我可不能让你没完没了地想下去,如果我把雪茄抽完你还没想出答案,那就算你输了。”

他手中的雪茄已经抽了近一半,以他抽烟的速度,二十分钟之内就能抽完,然而我此刻还没理出半点儿头绪。雪茄……看着他手中的雪茄,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打火机!这道推理题的关键是打火机、手机及可以燃烧的衣服,香烟也有少许用处,钥匙则完全无关重要。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救少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恶徒吓跑!”我惬意地抽了一口雪茄,把打火机和手机都放在桌面才悠悠作答:“我身上有打火机,可以生火,当然也可以把衣服点燃。我只要把上衣脱下来,用打火机点燃,再把香烟捏碎丢进火里一起燃烧就能产生少量浓烟,造成火灾的假像。不过,光是这样还不够,我还得把手机的电池拆下来丢进火里。手机电池是密封的,里面的锂化物经加热后便会迅速膨胀,形成一个威力强大的鞭炮,其爆炸所产生的威力足以把一个成年人炸死。甘肃就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名电焊工在作业时,因为工作环境的气温过高致使放在胸前的手机爆炸,最终导致肋骨断裂并刺破心脏而死。

“手机电池爆炸的威力有多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爆炸会产生巨响。试想一下,附近出现浓烟并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那么就算是最变态的**狂,恐怕也硬不起来。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只会是立刻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他们一走,少女就安全了。”

听过我的答案后,陈老板愣了好一会儿才拍手称好,随后便苦笑道:“我每年都会去一趟泰国拜访龙皇,他每次会跟我说同一句话,大概意思是说我活不到第三个甲子,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唉……”他一边叹息,一边起身走到墙上一副挂画前,把挂画取下。挂画之后是一个嵌在墙壁里的保险柜,他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精美的锦盒走过来。

他坐回办公桌前,把锦盒放在桌面上向着我打开。锦盒里装有五个小巧精致的玻璃瓶,每一瓶都装有五十毫升左右,红黑色的半透明液体,感觉像是红酒。他取出其中一瓶,拧开盖子一饮而尽,然后把空瓶子递给我:“这好东西以后恐怕再也买不到了,我可不能浪费。瓶子给你,我想你应该有办法弄清楚里面装过什么。”

我接过瓶子放到鼻前,闻到一股药酒的气味,再看看瓶子发现瓶底还有一两滴红黑色的液体剩下,便把盖子讨来盖好。我想这就是使他们长生不老的奇药,带回去给悦桐化验一下,应该能知道是什么玩意。

离开陈老板的公司后,我和蓁蓁你便立刻前往技术队,把玻璃瓶交给悦桐化验。初步化验的结果结让我们颇为失望,只知道玻璃瓶内的液体含有多种微量元素、氨基酸、酶、蛋白质及酒精等成分,推测其为一种以动物及昆虫为原料,经多年浸制而成的药酒,但是要确定是用那些动物及昆虫浸制,则需要更多时间化验。

虽然初步化验结果不能让我们知道买卖或制造这种药酒有何“不道德但不违法”的地方,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因为悦桐发现药酒中含有微量甲酸。卢院长之前向周俊龙要了一桶甲酸,难道是用来配制这种能使人长生不老的神奇药酒?

就在我为卢院长等人与周少龙化尸一案之间的关系冥思苦想之际,刑侦局传来一个让我从椅子上掉下来的惊人消息——杀害周少龙的凶手前来警局自首了!

我和蓁蓁立刻赶赴审讯室,以求一睹凶手的真面目,然而进入审讯室后,我又不禁觉到疑惑了,因为来自首的是死者的哥哥周俊龙。虽然我们曾经怀疑过他,但他有不在场证据,我们几乎已把他排除于嫌疑名单之列,为何他会突然前来自首呢?

不管他是出于何种原因而自首,我们也必须对他进行一番审问。他坐在“老虎凳”上,表情略显紧张,经常转换坐姿。这种情况很常见,“老虎凳”的设计就是为了让人坐得不舒服,越不舒服心情就越乱,心情越乱就越容易说错话,有利于审讯者套取口供。

“你为何要杀死死者?”这是一个必要的问题。

周俊龙双眼闪现一丝怒意,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恨他!”

“为什么?”

“他抢走了原本该属于我的一切,抢走我的父亲,抢走我的家庭,抢走我的幸福!他抢走我这些,我也没跟他计算,可是他竟然还想抢走我的爱情,所以我恨他,我要他死!”他激动得咬牙切齿,仿佛多年来怨恨就在这一刻爆发。

“爱情?他怎样抢你的爱情?”

他沉默片刻,情绪稍微平静下才缓缓诉说自己的初恋——

六年前,当时我刚升上中学,其中一条从家里到学校的路会经过孤儿院。有一次,我在孤儿院门前看见一位像天使般美丽的女孩,自此之后,脑海中便全是她的身影,时时刻刻都很想见到她。此后每天我都走这条路,每次经过孤儿院时我都特别期待,期待能再次遇见她,那怕是只看见她的背影,我也会觉得很满足。

可惜,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也没有遇上她。现在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很可笑,她只是偶尔走到孤儿院门外,恰巧让我碰见,又不是故意在那里等我,那会又这么巧合再次让我碰见呢!但当时的我并不是这么想,我想她是不是生病了,又或者出了什么意外,越想心里就越乱。

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她,可是又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她,只好趁着周末不用上学,傻傻地在孤儿院门外徘徊。周六在那里转了一整天也没看见她,周日我又去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看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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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7 18:27 |只看该作者
第十章 凶手自首(下)
我真的很想再次见到她,可是又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她,只好趁着周末不用上学,傻傻地在孤儿院门外徘徊。周六在那里转了一整天也没看见她,周日我又去碰运气,没想到真的看见她了。

她当时在教堂门外派传单,我站在远处看了她老半天也不敢走近,因为那时候家里的环境不太好,所以我比较自卑,衣着也像个乞丐似的,这让我不敢高攀心中的天使。然而我站久了,她就发现了我,还向我露出友善的微笑。她笑得很甜美,很迷人,使我变得魂不附体。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到她身边,她好像跟我说了很多话,但我却像在做梦一样,一点也没记住,只记得她的名字叫美珑,是孤儿院里的孤儿。

为了能每天都见到美珑,我不但信奉了基督教,还每天抽空到孤儿院帮忙,帮忙教小朋友写字,陪他们玩,周末甚至会帮忙清洁。反正只要能跟她一起,做什么我也愿意。

眨眼间,这样的日子过了五年,在这五年中,我每一天都过得十分快乐。尤其是卢院长帮妈妈办了个化工店的执照之后,家里的环境渐渐变好,后来我也在网上卖些无碘盐、化学试剂之类的东西,手头上也有些闲钱。手上有点钱了,我就不再像之前那么自卑,经常买些小礼物送给美珑,还向她暗示我很喜欢她。

可是美珑却不喜欢我给她买礼物,她更喜欢我给院里的小朋友买些零食之类的东西,但她自己却不喜欢吃零食。而对于我的暗示,她要么装聋扮哑,要么只笑不语。这也没关系,反正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我相信只要天天守候在她身边,总有一天能得到她的青睐。一直以来我都是这么想,直至那野种的出现,我就开始害怕了。

大概一年前,他也认识了美珑,之后就像只苍蝇似的整天绕着美珑转。我知道他又要把我的东西抢走,抢走我深爱的美珑……

听完他所谓的初恋史后,我便问他是怎么杀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回答出奇地简单:“我打电话给那野种,说美珑想见他,把他骗到小山坡上。把他掐晕后,就用石头砸他后脑,把他砸死。之后,我本来想用甲酸把他的尸体化掉,可是没想竟然会剩下一副贱骨头没化掉。”

“你确定是用石头砸他后脑,把他砸死?还有你之前说给卢院长的那桶甲酸,其实是用了来化尸的?”我疑惑问道。

“是。不过卢院长虽然帮我撒了谎,但是他什么也不知道。”

我发现他话里出现不少漏洞,首先,倘若周少龙是因后脑受硬物撞击致死,那么头骨应该会受损,但死者不但头骨,甚至整副骨架都是完好无损的。其次,死者没有手机,离开孤儿院后就失踪了,那他怎么给死者打电话?其三,死者的衣服沾有磷粉,时值炎夏,衣服肯定是每天更换,所以磷粉应该是遇害当天沾上的。而死者白天要上学,只可能在离开孤儿院后才有机会钻进死仔洞。但他对此却没作任何交代。

我逐一指出他口供中的漏洞,并严肃喝道:“你再不坦白交代,我就多加你一条给弄虚作假的罪名。”

“我,我说的都是真的,没有撒谎……”他稍微结巴地逐一解释:其一,他用石头袭击死者时,并没用上多大力气,可能把对方砸死;其二,他是拨打孤儿院的电话找死者的;其三,死者去过什么地方与他无关。

什么叫欲盖弥彰,他的解释就是了。他刚才说用石头把死者砸死,现在又改口说可能没砸死。第二条解释就更离谱了,美珑当时就在孤儿院,他竟然说打电话到孤儿院告诉死者,美珑想见他?还有死者去过那里虽然与他无关,但死者为何会无缘无故钻进死仔洞却让人感到疑惑。

随后,我又问他是怎样利用甲酸使死者的尸体化成骨架,他的回答也是简单且错漏百出:“我把甲酸淋到他身上,他很快就变成一副骨架了。”

“你用的是甲酸还是化尸水啊?”我忽然觉得有点头晕,对他这个解释也懒得驳斥。直接把甲酸淋在死者身上得用多少才能使尸体化成骨架呢?准确数量我不知道,但十公斤肯定不够,用这个份量的甲酸浸泡尸体或许勉强够用。而且,如果是直接倒到死者身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整无缺?

他的口供错漏百出,难以让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可是,他要不是凶手,那为何要来自首呢?他已经是成年人,杀人可是要枪毙的严重罪行,该不会只是为了出名而站出来吧!最有可能的,应该是为他人顶罪,而值得他这样做的大概就只有与他相依为命的母亲罗淑芬。然而,罗淑芬每天都在化工店工作,附近店铺的人能证明她有不在场证据。那他到底是为谁顶罪呢?

虽然周俊龙很可能是为他人顶罪,但本案已引市民关注,必须尽快给市民一个交代。既然有个冤大头自动送上门,自然不能轻易放他走,大不了先关上三两个月,等市民不再关注此案时再悄悄地释放他。因此不管他是真凶还是顶包的,现在也必须拘留他。

瞎忙了一整天,还是没有头绪。返回办公室时,雪晴和喵喵也已经回来了。雪晴跟我说了卢院长的情况,他除了经常会跟美珑吵架之外,并无异样。既然没找出什么端倪,那就只好早点下班休息了,希望明天会有新发现。

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发觉有人从背后拉我衣角,回头发现是喵喵,便问她有什么事?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等雪晴等人走出办公室,才踮脚在我耳边小声说:“我今天在孤儿院看见些很恐怖的东西。”

怪了,她看见“恐怖的东西”,雪晴为什么不跟我说?雪晴平日虽然待人冷漠,但一直都很照顾她,两人也从没闹过别扭,她为什么非要等雪晴走后才偷偷跟我说这件事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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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21:19 |只看该作者
十一章 恐怖密室(上)
准备下班的时候,喵喵忽然拉住我的衣角,我问她什么事,她竟然要等雪晴走出办公室后才跟我说:“我今天在孤儿院看见些很恐怖的东西。”

然而雪晴却没有跟我提及孤儿院里有“很恐怖的东西”出现,我不感到疑惑,便问她到底看见了什么?她娇小的躯体微微颤抖,似乎想起一些极其可怕的事物,良久才开口:“我肚子饿了!”我忽然有种想跳楼的冲动。

跟喵喵一起走进麦当劳时,感觉就像拖着个小朋友,或者应该说像是被个小朋友拖着。她点了两份套餐,还要我加钱换吉蒂猫玩具,钱掏得稍微慢一点,她就把嘴嘟起来。长生天啊,你为啥要这样折磨我!

跟她一起啃两份毫无营养价值的洋快餐后,她就开始玩弄换购的吉蒂猫,直至我追问她在孤儿院看见什么,她才记起这回事。她的脸色忽然变得稍微苍白,用力地握着手中的玩具,身体微微颤抖地对我说:“我看见了一个女婴,一个很小很小,应该是刚刚出生的女婴。她身上一丝不挂,缓缓地向我爬过来,还向我招手。她的脸很奇怪,并不像婴儿,反而像个中年人。表情也很奇怪,似乎很痛苦,像是在向我求救。最可怕的是,她的身体竟然不停地冒出黑色的血液,使她爬过的地方变成一条血路……”

我真的很怀疑喵喵的大学毕业证(莱斯特华人网提醒,使用假证害人害己)是不是在街头以五十块的价钱买回来的,她说了半天我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表达能力还不是一般的差。还好,我在套取口供方面也有一手,便慢慢引导她把当时的情况告诉我——

我和雪晴姐今天一整天都在监视卢院长,他的工作很忙,全院上下的事务他都会亲力亲为,所以我们得不停地转移监视点。因为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到了傍晚的时候,我们打算再监视一会就离开。而这时候他似乎有事找袁修女,他们在教堂的内堂谈了一会,奇怪的事情就发生在这个时候。

当时我们在教堂外面,透过敞开的窗户监视他们。雪晴姐用望远镜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而我则无聊地跟朋友发短信,聊些闲话。忽然,我感到有点头晕,接着就听见有人在叫我,那声音很模糊,好像是女人的声音。然而,当我抬起头时,却看见一个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在卢院长他们身后的地板上爬行,缓缓地朝着我们的方向爬过来。

她爬得很慢很慢,边爬边向我招手,似乎还想开口说话,但一开口就立刻吐出一口黑血。虽然如此,但我还是听见她的声音,是一把模糊的成年女人声音,虽然很模糊,但我能肯定她在向我求救。接着,我就……晕倒了。

雪晴姐使劲掐我鼻子下面的地方(喵喵似乎不知道那里叫“人中”),把我弄醒。我告诉她刚才看到的可怕景象,但她却说什么也没看见,还问我是不是做梦了……

难怪雪晴不向我提及此事,根本就是喵喵在做白日梦而已。内堂我去过,那里是什么样子我记得很清楚。喵喵从监视点通过窗户往里面看,根本看不见地板,那又怎么可能看见有个诡异的女婴在地上爬行呢?

我告诉她透过窗户是看不见地板的,但她却坚持自己不是做梦,真的看见有个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向她求救。回想她之前曾经“胡言乱语”地指示我找出证据,我想这一次会不会又这么幸运呢?

我问她想不想现在去教堂看看,她透过落地玻璃看着外面已黑的天色,哆嗦了几下:“都这么晚了,要是那里有吃人的妖怪跳出来怎么办?”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越是害怕的事情就越想探求真相,虽然她一再要求明天才去一探究竟,但当我决定立刻出发的时候,她还是屁股撅撅地跟在我后面。

孤儿院所处的位置较为僻静,前不近村、后不靠店,而且附近也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就瞎灯灭火,我们一路驾车驶来,感觉也挺恐怖的。在距离孤儿院约一公里的地方,我就把车停在路旁,因为我不想敲锣打鼓地到教堂里面调查,而是想偷偷摸摸地溜进去。毕竟,这里也许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秘密,要是有院方的人陪同,未必能深入调查。

像做贼似的和喵喵鬼鬼祟祟地走到教堂门前,她一路上都拉住我的衣角,紧紧地跟在我身后,快把我的衣服也拉得变形。从窗户往里面看,漆黑一片,应该不会有人在里面发呆吧?往院舍那边看,也没几盏灯亮着,看看手表,时间已经是二十二时多了,院里的小朋友应该大多都睡了吧!

教堂的大门被一把有点历史的老式门锁锁上了,要弄开也许得花上不少时间,而且喵喵头上也没有发夹。还好,也许因为这里地处偏僻,且院内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能让贼人偷走,所以窗户都没有安装防盗网。我从其中一个没关严的窗户中溜进了教堂,并像抱小孩似的把喵喵也抱进来。

白天来教堂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晚上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不太明亮的月光穿过色彩艳丽的玻璃落在漆黑的教堂之中,形成一个个模糊的光影,犹如留恋人间的亡魂,虔诚地向耶稣基督诉说未完的心愿。

穿过诡异的教堂,我们进入了内堂,这里更加漆黑,但还勉强能数到自己有几根手指。正想掏出打火机照明时,一直在我身后拉住我衣角的喵喵,突然挨在我背上,娇小的躯体柔若无骨,缓缓往下滑落。我连忙转身把她抱入怀中,慌忙中不小心把手按到她胸,脑海中立刻出现一组数字——32A。

喵喵的胸部实在难以与雪晴及蓁蓁比较,但娇小的身躯却着实惹人怜爱。然而,此刻并非遐想这些龌龊念头的时候,急忙问她怎么了?她有气无力地回答:“又看了,我又看了……”

“你看见什么?”内堂非常昏暗,仅凭穿透窗户的微亮月色,我只能勉强看见她苍白的脸庞。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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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21:20 |只看该作者
十一章 恐怖密室(下)
“女婴,浑身冒着黑血的女婴……不只一个,有很多……她们在向我求救……”她说得很吃力,而且精神恍惚,感觉像是在说梦话。纤细的小手无力地抬起,给我指示了一个方向。

我本想扶着她走,但她一点力气也没有,于是我就干脆把她抱起。她身形娇小,没多少重量,而且柔若无骨,感觉就像抱着一团棉花糖似的。要不是身处如此诡异的地方,我还真想咬她一口。

我抱着她,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慢慢摸索,脚下忽然踩到东西,似乎是块木板,印象中这个位置应该是地下室的入口。

“她们就在下面……快救她们,快……”她虽然说句话也有气无力的,但情绪却略显激动。

之前我和蓁蓁进入地下室时,并没有特别的发现,反而受到黑色异物袭击,随后袁修长及时出现,异物便无故消失。此时,袁修女恐怕已经就寝休息了,倘若我们在地下室受袭,还有谁能救我们。

我道出心中的顾虑,喵喵用力地抓住我的手臂,十分吃力地说:“坏人不在……她们说坏人不在……”

坏人不在?谁是坏人呢?难道是杀害周少龙的凶手,以及袭击我和蓁蓁的黑色异物?管他是什么,反正都已经来到入口,不进去查个明白,今晚恐怕也睡不着。

把喵喵扶到墙角后,我就拉起通往地下室的木门。正想独自下去查看时,喵喵无力的声音便响起:“带我下去……你找不到她们……”

虽然抱着喵喵这团棉花糖进地下室,一旦遇到危险肯定跑不了,但是不带上她,我又不见能找到她口中所说的“她们”,而且把她一个人留在内堂也不得安全。于是,我再次抱起她娇小且柔软的身体,缓缓走进地下室。

内堂还有那么一点儿光线,起码不至于会让我绊倒,但地下室则完全漆黑,我连怀中的是喵喵还是一团棉花糖也看不到。身上能照明的就只有打火机和手机,因为之前已经来过,知道这里的空气没什么问题,而且抱着喵喵用打火机,一不小心就会把她变成烧棉花糖了,所以我掏出了手机,并启动了手机电筒软件。

虽然使用了手机电筒,但手机终究是手机,照明能力十分有限,只能勉强让我看清楚地下室的情况跟之前没什么区别。正当我如老鼠拉龟般,不知道该从何处寻找喵喵口中的“她们”时,她就指着墙壁上的其中一个烛台:“那个……她们叫我拉那个……”

我抱着她走到烛台前,本想伸手去拉烛台,但因为抱着她,腾不出手来。她吃力地把手伸出,抓住烛台缓缓往下拉,旁边的墙壁突然出现“咔”一声异响,但我用手机往墙上照又没发现异常之处。她指着墙壁叫我进去,说“她们”在里面。

虽然她所指的墙壁并无特别之处,但刚才听见的应该是机关的声音,所以我就用脚轻轻地往墙上踢,回音很清脆,墙后面应该是空的。侧着身子以肩膀顶住墙壁使劲往前推,竟然把墙推得陷进去了,用手机一照发现这面墙中间是一道旋转门,只是建造得太过隐蔽,而且需要启动机关才能打开,所以之前并没有发现。

把墙上的旋转门顶开一道足够让我们进入的门缝后,便闪身进入,旋转门随即缓缓合上。我用手机往周围照了一圈,发这密室的空间比外面的地下室约少一半,三面墙上各有一个双层架子。三、四十个大小跟18.9升桶装饮用水瓶差不多的宽口玻璃瓶放在架子上,约一半玻璃瓶是空的,另外一半则装着红黑色的液体,隐约中还能看见内里浸泡着已经发白的东西。

正想仔细查看之时,身后传来“咔”一声异响,我连忙再用肩膀去顶旋转门,无论从那位置顶都顶不动,看来得找到机关才能打开。我也不急着找机关,喵喵既然能带我进来,应该也能带我出去。于是,我便把她放下来,让她挨着墙壁坐好,然后就走到其中一个架子前,仔细观察玻璃瓶里面的是什么。

为图方便,我先观察放在架子上层的玻璃瓶,瓶底有很多类似黑芝麻的粒状物,也许是某种昆虫,可惜因为浸泡时间太长了,已经难以分辨。除了这些不知名的昆虫外,瓶内还浸泡着一只似乎是小狗的物体,因为它是背向着我的,而且已浸泡得发白,同样也分辨不出是什么。不过这难不倒我,只要我把玻璃瓶转动一下,就能看见它的正面。

然而,我把玻璃瓶转了半圈还是没能一睹它的真面目,因为瓶内装的液体是红黑色的,我必须让它靠近瓶边才能看清楚。于是,我把脸靠近玻璃瓶,轻摇瓶身,里面东西随即开始摇晃。

摇了好一会儿,红黑色的液体中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白色物体,我用手机一照,立刻吓得倒退两步。因为我看见了眼睛,看见了鼻子,看见了嘴巴,我看见的是一张脸,一张初生婴儿的脸!!!

我后退的时候,手还按在玻璃瓶上,因此把它弄倒了,摔到地上立刻破开,浓烈的药酒随即弥漫整间密室,破碎的玻璃碎片中是一具浸泡得发白的女婴尸体。

我终于明白卢院长与陈老板等人的交易为何不道德,因为他们所交易的是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可是,李老板所说的“不见得违法”又是什么意思呢?用如此残忍的方式杀害婴幼儿足够枪毙十次了!就算是用已死去的婴尸来浸酒,以现在的法律也是严重的罪行。

有了这个密室里的证据,要给卢院长的定罪是没问题的,于是我便准备向老大汇报,让他安排人手来取证以及拘捕卢院长。然而,我忘记了自己身处地下密室,手机一点信号也没有,只能当手电筒使用。

这也没关系,走到外面拨打就好了,于是便问喵喵机关在那?连问了三次,她也没反应,走到她身前发现她睡着,还流着口水。我摇了她几下,她也没醒过来,看来睡得还挺香的。没办法了,只好自己在这间恐怖的密室里找机关,反正密室也不算很大,而且杂物也不多,应该不难找。

找了一会了,我就在其中一个架子旁边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塑料盒子。开始时还以为是机关,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劲,这盒子看上去应该是近年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有上百年历史的密室之中,于是便仔细查看。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借助手机发出的光线,我看见盒子上面的字——红外线远程防盗报警器。

长生天啊!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密室怎么会有红外线报警器的?那么说,卢院长很可能已经知道有人闯入密室,甚至已经操着家伙赶过来……难道周少龙就是因为发现了这个密室而被灭口?

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但不管怎样我都必须先弄醒喵喵,就算她不能告诉我机关在那,最起码卢院长杀到的时候,我也不至于要为保护她而任人俎割。可是,我使劲掐她人中她也没反应,把心一横往她可爱的俏脸上使劲地甩了几巴掌,她还是睡得那么香。

“咔”突如其来的异响,拉紧了我全身每一根神经,旋转门缓缓转动……要来的终于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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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21:2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ickywu37 于 2012-2-28 20:22 编辑

十二章 百万大军(上)

在喵喵的“胡言乱语”指引下,我在地下室里发现了一个恐怖的密室,里面有十多瓶以婴儿为原料浸制的药酒。在寻找开门的机关时,发现这个连电灯也没有的古老密室竟然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更糟糕的是,用尽办法也没能把喵喵弄醒,而旋转门就在这时被人从外面推开。

幸好,密室的入口是道旋转门,所以情况还至于太坏。外面的人推动旋转门的左侧,那么他肯定会从左边进来,我们只要在他进来时从右边出去,他就不会发现我们。于是我便赶紧抱起喵喵,仅以脚尖沾地,趁着右侧出现一能让我们通过的门缝,便立刻钻出去。

然而,就在我以为我们暂时不会有危险的时候,一道强光照在我脸上,使我眼睛也睁不开。一把熟悉的声音随即响起:“是你……也许这是主的安排……”眼睛渐渐开始适应光线,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于眼前——是袁修女。

“是你?难道里面的婴儿都是你杀的?”我实在难以相信慈悲的袁修女竟然会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

“这事与她无关,是我一个人做的。”旋转门再次转动,卢院长从里面缓缓步出。

“卢院长,我希望你能给我解释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盛气凌人地说出这句话,不过这只是虚张声势而已。我的双手正抱着沉睡不醒的喵喵,倘若此刻受到对方的袭击,我将会很被动。

然而,卢院长似乎并没有袭击我的意思,只是对着我无奈苦笑:“你不介意的话,请跟我到办公室,我会给你一个交代。”

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要我到他办公室说不定会有什么阴谋,不过如果他有心加害于我,应该没有别地方比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地下室更适合。而且离开这个鬼地方,最起码手机能接收信号,便于向外界求救,于是我便跟随他到办公室。

刚走出地下室,喵喵便醒过来了,还一脸绯红地问我干嘛抱着她。唉,看来她把刚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我也懒得跟她解释,把她放下来,叫她通知蓁蓁和雪晴立刻赶过来,便独自与卢院长进入办公室。

“管理孤儿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动荡不安的年代……”卢院长坐在办公桌前,长叹一声,随后便向我讲述孤儿院的艰苦岁月——

史密斯院长返回天父的怀抱后,我便接任院长的职务,当时刚刚解放,社会还很动荡。那是一个艰辛的岁月,因为与教会失去了联系,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连自己吃不饱,更别说给我们提供援助。

当时,我首要解决的问题是院里近百口人的吃饭问题,向政府求助未果,我便向非法贩卖粮油的商人乞讨。那时候粮食是由政府配给的,几乎所有商业活动都是违法,冒险逐利的商人又有谁会愿意帮助我们呢?连连碰壁之后,我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必须以商人的身份才能与商人打交道。

当时院里能卖的东西就只有史密斯院长生前酿造,存放在密室里的几十缸酒,要是全部卖掉也许能换来一些粮食,但也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这点粮食能吃上一个星期就不错了。于是,我就想有没有办法能使这些酒变得比黄金更珍贵。

李老板是我当时认识的其中一名商人,他当时已经四十几岁了,因为长年日晚操劳,所以身体状况十分差,经常要吃补品。然而,在那个物资短缺的年代,他虽然靠非法从事粮油买卖获得暴利,但要弄来补品,甚至是一碗人参鸡汤也是很困难的事情。

得知此事后,我便想如果我能把那几十缸酒全部变成十全大补酒,应该能跟李老板换来更多粮食。然而,在那个年代,要弄一颗枸杞子也难于登天,那来那么多药材泡酒呢?

就在这个时候,院里出现了另一个难题,就是埋葬婴儿尸体时出现了怪事,婴尸放在教堂后面的空地上无人看管就会变成白骨,所以没有人敢去埋尸。本来这两道都是烦人的难题,但同时出现就很好解决了——我决定用这些婴尸来泡酒!

我本来想拿着这些婴尸酒在李老板面前吹捧一番,然后跟他多换点粮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单用婴尸泡酒,也不见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时院里有个调皮鬼发现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蚂蚁,于是我便把让他尽量多抓点回来,和婴尸一起泡酒。

酒泡了没几天,我就装了一小瓶给李老板,跟他说是早传的蚁王酒,换来了一些粮食。我本想在这个老板身上骗几包大米,再向另一个老板骗几包面粉,没想到大概过了三五天,李老板亲自上门来找我。我本以为他是来找我麻烦,岂料他竟然说喝过我的蚁王酒后,精神比之前好多了,还说愿意用更多粮食跟我换。

既然有水鱼上门,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说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贵,当然也向他讨要更多粮食。在孤儿院最艰难的时期,我就是凭着这种乱打乱撞配制出来的婴尸酒挺过来。

(水鱼:王八的别称,在广东方言中有冤大头之意。)

随后,我发现婴尸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板饮用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变得比之前更年轻。而维持孤儿院的日常开支,必须大量经费,光靠向别人乞讨,是不可能养活大家的。于是我就把密室里的酒全部都加进婴尸和蚂蚁浸制成婴尸酒,以极高的价值向李老板等富商兜售……

听完卢院长的叙述后,心中不禁出现了一个疑问,语带颤抖地问他:“你今年多少岁了?”

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儿院的,到现在快八十岁了。”

又是一个老不死,虽然他没有直接承认自己长期饮用婴尸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龄也等于交待了这个事实。褻渎尸体,甚至用婴儿尸体来泡酒,虽然是人神共愤的恶行,但此事发生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倘若现在要追究法律责任,恐怕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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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8 21:22 |只看该作者
十二章 百万大军(下)
我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修订,在此之前的所犯下的罪行该怎么处理,老实说我不知道。难怪李老板说他们与卢院长交易,虽然不道德但不违法,因为根本没有那条法律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就像女性**男性那样,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那么就等同于合法。

虽然在超过半世纪前浸制婴尸酒不算“违法”,但现在仍储存这种可怕的药酒显然不适合,一旦被发现,没收销毁是肯定的。周少龙遇害前曾经到过地下室,如果他也发现了密室里的婴尸酒……

“周少龙是你杀的!因为他发现了密室的秘密,所以你要杀人灭口!”我以坚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但心里却底气不足,因为我根本没有证据指证他,他要是抵赖,我也奈何不了他。

然而,他沉默良久后,终于缓缓点头:“没错,他是我杀的。”

他竟然承认了?我本以为他会否认,还琢磨着该如何套出他话里的漏洞,让他招供,没想到他竟然不用我多费唇舌就招认了。

也许我惊诧的表情让他感到一点笑意,他苦笑着解释为何如此轻易认罪:“俊龙的事情我知道了,他是个乖孩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母亲要照顾,不值得当我这个老不死的替死鬼。”

“他知道你杀了他弟弟?”

“这是我们之间的事情,我想应该没有必须向警方交待。希望你能允许我保留一点隐私。”他还挺坦白的,不想说的就干脆不说。

“那你是怎样杀害死者,又怎样使他的尸体化成骨架?”这才是重点中的重点。

他叹了口气才说:“他知道了我的秘密,我当然不能让他活着回去。所以他一离开孤儿院,我便马上就追出去。在半路上追上了他后,我就使劲地掐着他的脖子往旁边的山坡上拖。拖到半山腰的时候,他就已经断气了,我见周围人影也没一个,就没管他的尸体,立刻赶回院里。至于他的尸体为何会在九天后仅剩下骨架,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也许能给你提供点线索——那个山坡上有很多蚂蚁,就是我用来泡酒的那种大蚂蚁。”

难道是蚂蚁分尸?虽然这个解释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但也不是全无可能,数量众多的肉食性蚂蚁的确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人类的尸体吃得只剩下骨架和毛发。非洲丛林中的行军蚁(又名军团蚁)就能在半天之内把一只成年豹子吃剩骨架,当然我指的不是一只行军蚁,而是成数十万的一群。而且,这也能解释死者的衣物为何会完好地穿在骨架上。

他解开了我心中大部分疑问,但我还有一个问题想不通,就是死者的衣服上的磷粉,以及自行车上的薰衣草残渣。他对此的解释是:“他不见得在出事那天就一定进过死仔洞。薰衣草也许是之前沾上的,他平时也会去那附近玩。至于磷粉,他的骨架不也有磷粉吗?”

他的说法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的地方,可是到底是那里不对劲,一时间又想不出来,只好先把他带回去,再做过一步审理。

为他戴上手铐时,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到不对劲的地方——磷粉是沾在死者衣服外面,而不是内面。

此时,突然听到喵喵在门外大叫救命,我与院长一同冲出门外,发现喵喵躲在袁修女身后缩成一团,一看见我就指着前方大叫:“她是坏人,她们说她才是坏人!”

我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的竟然是美珑。美珑正与袁修女对峙,两人之间的地面上尽是黑压压的东西,仔细观察原来是遍地都是蚂蚁。然而,这些蚂蚁比一般蚂蚁的体形要大好几倍,颜色红得发黑,感觉像是行军蚁,但又稍有不同。

美珑一看见我,就对我怒目而视,当她发现我身旁戴上了手铐的卢院长时,更是冲着我咆哮:“我要杀了你!”随着她的怒吼,地上数量恐怕有近百万的大蚂蚁立刻像潮水般向我涌过来。

看着蚂蚁军团向我涌过来,忽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地下室袭击我和蓁蓁的难道就它们其中一个小队?之前,我们一直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把蓁蓁鞋子腐蚀得千疮百孔的甲酸,有可能是蚂蚁的“口水”!(甲酸别称蚁酸,最初是从蚂蚁身上提炼出来的。)周少龙的尸体很可能就是被这些蚂蚁啃成骨架,也许他的真正死因是受到群蚁围攻!

就在百万蚂蚁大军马上就要爬到我身上,把我啃得只剩下骨头之际,卢院长突然挡在我身前,对着美珑喝道:“住手!你还要为自己添加罪孽吗?难道你就不知道我们为了保护你付出了多少代价,受了多少伤害!”

百万蚁军突然同一时间停下前进的步伐,全都呆在原地不动,动作之整齐尤胜训练有数的军队。美珑凝视着卢院长,亮明泛起泪光,温柔地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对我最好,所以我不能让他把你带走。我很害怕,没有你在身边,我会很害怕。你不是答应过我,会永远留在我身边保护我吗?”晶莹的眼泪随即如雨水般落下。

“美珑,答应我好好活下去,其它的事情就让我来处理吧!我不在的时候,袁修女会照顾你的。”卢院长也落下一滴男儿泪。

“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妹妹她不肯喝婴尸酒,她早晚也会离开我,而且我要的是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要杀了他们,只要把他们杀了,就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就没有人拆散我们!”随着美珑怒吼,百万蚁军再次前进,绕过卢院长向我发动攻势。

被近百万只大蚂蚁包围是怎样的奇景呢?也许能想象中一下:蚁军像洪水淹没大地般铺天盖地,我几乎连立足的地方也没有。想逃吗?整条走廊的地面都是黑压压大蚂蚁,鞋子落在那个位置也能踩死一大片。

逃是不掉的,只能祈求上帝打救了,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也希望全能的天父能大发慈悲。不过小腿传来的剧痛让我知道,这个希望也太渺茫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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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19:14 |只看该作者
十三章 不老真相(上)


卢院长在办公室里向我承认杀害了周少龙,门外突然传来喵喵的呼救声。冲出门外发现遍地都是蚂蚁,而且这些诡异的大蚂蚁似乎听命于美珑,并在她的命令下向我发动攻击。

数之不尽的大蚂蚁如倒流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从双脚往我身上爬,爬到小腿上的先头部队更毫不客气地撕咬我的皮肉。钻心的剧痛使我无法站稳,不由倒在蚂蚁铺成的地毯上,群蚁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到我身上,看来我也气数已尽了,这群饥饿的大胃王也许不用一小时就能把我吃个干净。

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会完蛋的时候,一声枪响牵动走廊上每一个人的神经——雪晴来了!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双手持枪,枪口对准美珑。蚂蚁好像也能听枪声一样,突然停止了对我撕咬,但并没有离开我的身体,像被子似的在我的皮肤与衣服之间盖了厚厚的一层。

雪晴对着美珑冷声道:“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

“哼,就算我受到一点小伤害,我的小乖乖都会立刻发疯,你和你的同伙伴都别想活着离开!”美珑恶狠狠地说。

“是吗?”雪晴冷漠回应,随即扣下扳机,又是一声枪响。

我想这回真的要解脱了吧!岂料身上的蚂蚁并没有像美珑所说的那样发疯,而是依旧纹丝不动。而我身旁的卢院长却倒下了,鲜血不断从他的手臂上涌出来。

“你想干嘛!”美珑愤怒咆哮,地上的蚂蚁约有一半立刻朝着雪晴的方向涌去。

“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这次的目标将不会再是手臂!”雪晴将子弹上膛,这次枪口瞄准了卢院长。

“不……”美珑高声尖叫,随即哭道:“我投降了,我投降了,不要伤害小华,不要伤害他……他在流血,快给他止血,快让妹妹去拿药箱给他止血,快!”蚂蚁大军突然停止了前进,如洪水代流般往她脚下靠拢,我身上的蚂蚁亦迅速撤离,沿着她的双腿爬到她身上,片刻即全部隐没于长袍之下,仿佛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我突然恍然大悟,很多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全部于脑海中浮现。美珑的衣服之所以如此怪异,原来是为了方便隐藏身上的百万蚁军!我和蓁蓁之前在地下室受袭,也不用多说了,肯定就是她的杰作。她借拿手电筒之名溜走,故意让我们等得不耐烦先进入地下室,便于她的蚂蚁军团把我们杀掉。幸好袁修女及时发现,并加以阻止,我们才能幸免于难。

卢院长在女厕把她轰走,肯定是因为她又再想偷袭我们。随后袁修女不准她离开孤儿院,大概是怕她死心不息,再次找机会袭击我们。接着,卢院长更干脆把她关起来。今天她频频与卢院长吵架,应该也是为了这件事。

这一切一切原来都是因这个花季少女而起!

在两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大哥陪同下,我扶着拐杖一拐一拐地走进审讯室。双脚的小腿都被蚂蚁咬得肿起来了,医生说是皮肤对蚁酸起了过敏反应,虽然痛得要命,但死不了人。不过,要是全身都被咬上,那就不好说了。

审讯室里有两名犯人,分别是卢瑞华和宛美珑。对犯人的审讯通常是单独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人串通给假口供。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我们一但要求分开他们,美珑就把隐藏于长袍下的蚂蚁全部放出来,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姿态,为免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只好同意让他们一起接受审讯。

在审讯室里,美珑向我讲述了一个时间跨越起过六十年的荒诞故事,让我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记得当时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夏末,那天天气很好,我和小华在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玩。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本来准备离开,但小华发现远处的树上有些很奇怪的东西,于是我们便走过去看。

因为天色有点黑,我们看了一会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像是一条挂在树枝上的黑色布带。小华当时比较贪玩,拾起几块石头掷过去,掷中后布带分成两截向我们追来。它们快走到我脚下时,我才发现原来是一群大蚂蚁。

我们当时很害怕,拔腿就跑。跨过一条小水沟后,我们发现蚂蚁过不了水沟,这才停下来喘气。可是刚停下来,我就发觉有东西钻进我裤子里了。小华叫我把裤子脱掉,我因为害羞不肯脱,结束被那东西钻进身体里面了……

(也许因为觉得尴尬,所以美珑对此并没有说得很详细,但根据她之后的口供推测,应该是蚁群中的蚁后钻进了她的**,最终在她的子宫里安了窝。)

当时痛得我死去活来,裤子也被下体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因为怕被院长(卢院长补充:她指的是史密斯牧师。)骂,所以我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

大概过了两三天,我一觉醒来,竟然发现有很多蚂蚁从我裤子里爬出来。我跑到厕所把裤子脱了,发现它们竟然是从我“下面”爬出来的,当时快把我吓死了。它们爬出来后就自己去找东西吃,到了晚上又会爬回来找我,而且不管我躲到那里它们也能找到我。它们大部分都会爬到我的衣服里面躲着,但也有一些会叼着食物钻进我下面。我当时想,应该是有只“母蚂蚁”住在我肚子里了。

之后每天都有不少蚂蚁从我下面爬出来,躲在我衣服里的蚂蚁也就越来越多了。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好尽管挑些宽大的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赠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长袍来穿。(卢院长补充:虽然李老板他们捐了不少钱给孤儿院,但为了长远打算,院里所有人都很节俭。)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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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9 19:15 |只看该作者
十三章 不老真相(下)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开始时,它们吃得并不多,我和小华少吃了点,留下部分饭菜就够它们吃了。但随着它们数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为给它们找吃的而烦恼。而更让我心烦的是,自从那事后,我就个子就再也没有长高。我本以为自己只是没有长高而已,但几年之后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远停留在十四岁。

当大家发现我不会长大后,并没有把我当成怪物,反而对我更好,小华还是那么喜欢我,处处为我着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还是怕院外的人会把我当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对院外的人隐瞒年龄,并且总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让自己的心态能年轻些。没想到,后来竟然养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气,尤其是跟小华在一起的时间,一点不高兴就会发他脾气,到现在也改不了……

小华当上院长的时候,我躲在身上的蚂蚁数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因为它们只要能吃饱就会很听话,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它们,平时都会叫它们做小乖乖。我本以为小华做了院长,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饿了,可是他连我们的两顿饭也解决不了,就更别说给小乖乖弄来吃的。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他发了好几次脾气。

虽然我在小华面前,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但我心里还是明白他的难处,只好自己去给小乖乖找吃的。可是当时能吃的东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还能到那里找到吃的。

有一次,我帮杨修女埋葬婴尸时(卢院长补充:杨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经过身了。),她有点事要走开一会儿。她刚走,我的小乖乖就发疯似的全部爬出来,把准备埋葬的婴尸啃得只剩下骨头……之后,为了喂饱它们,每当要埋葬婴尸,我都会找各种借口支走她,让它们饱餐一顿,弄得后来没有人敢去埋葬婴尸。

而这时候,小华又正为向商人乞讨粮食的事情而烦恼,他知道我惹出来的乱子后,和我吵了一架,刚好让妹妹听见了(卢院长补充:她说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当时只有十岁左右。她们俩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称。),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杨修女,杨修女便追问我们,我们只好坦白告诉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后吓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们说,我之所以不会长大很可能与这些小乖乖有关,提议用它们来泡酒,然后跟李老板他们换粮食。

小华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行得通,就向我讨要小乖乖。当时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且这也许是惟一能让大家不再挨饿的办法,所以只好答应。

小乖乖很听话,我让它们爬进酒缸,它们马上就爬进去了。但是当它们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里的“母蚂蚁”就会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时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吃肉,尤其是婴尸,那段时间抛进死仔洞的婴尸基本上都被它们啃得只剩下骨头。

因为小乖乖喜欢吃婴尸,而且单用它们泡酒恐怕不能引起李老板他们的兴趣(卢院长突然插话,强调李老板等人不知道药酒是婴尸浸制)。反正当时杨修女就提议用婴尸和小乖乖一起泡酒,那时院里别的没有,但婴尸每天至少有一两具……

至于少龙和俊龙的事情,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兄弟。那天少龙无意中闯进了密室,我怕他会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就把他骗到死仔洞外面,装作不小心把发夹丢进去(我似乎把在死仔洞发现发夹的事情忘掉了),然后让他钻进去帮我拾回来。我本来想用这个方法把他吓疯,可是他虽然被吓个半死,但并没有疯掉。他从洞爬出就说要回家,也不得我回话就骑车跑了,我只好让小乖乖追上去,把他整死。其实,在五十多前,我也用过类似的方法整死一个叫强仔的小男生。不过,他知道死仔洞的事,不肯钻进去,我就直接让小乖乖去追他,把他咬死。

我知道你们继续调查下去,早晚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小华和妹妹又不让我把你们整死,我只好叫俊龙去自首。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喜欢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甚至愿意为我去死……

了解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我心中还有一个疑问——周俊龙那桶甲酸去那了?卢院长的回答还真让人感到意外:“真的是用来洗厕的。”

原来,孤儿院的厕所本来很难洗干净,而美珑自被蚁后在身内安了窝之后,每次小便都能冲掉便盘的部分污垢。卢院长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的小便中含有蚁酸,于是就弄了些甲酸来洗厕所,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于是便一直都以甲酸洗厕所。

然而,他还告诉我,其实他并没有向周俊龙要过甲酸,只是让对方在货物进出记录上做了些手脚。因为当我们到孤儿院调查时,他怕我们早晚怀疑到美珑的头上,于是想混淆我们的调查方向,那怕是怀疑他也没所谓,只要我们怀疑的不是美珑就行了。

世事往往出人意表,一宗诡异的化尸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段跨越大半个世纪的爱情悲剧。卢院长深深地爱着美珑,数十年如一日地保护她,甚至不惜为背负上所有罪名。而美珑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却一再行凶,一再伤害深爱她的男人。不过,当卢院长有危险时,她亦为了他而不惜一切。

问世间情为何物?整天吵架的两人,不见得就有深仇大恨。单凭外表难以想像是一对的两人,竟然是相恋了大半个世纪的苦命鸳鸯。世上还有不可能的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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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南瓜 有面子徽章 全勤奖章

140#
发表于 2012-2-29 19:16 |只看该作者
尾声一

处理完周少龙的案件后,我去了趟孤儿院,竟然发现陈老板在跟小朋友玩。他告诉我,卢院长已经把孤儿院交托给他打理,叫我不用担心这些小朋友日后的生活。

我和他在办公室里聊了一会,他边抽着雪茄边跟我说:“我这人烟瘾太大了,十多年前更因此而患上肺癌,发现的时期已经是末期了,要是不老卢的药酒,我也不活不到今天。所以说,现在和往后的日子都是赚来的。

“我的命是老卢给的,现在他出事了,把孤儿院交托给我,我当然不能辜负他对我的信任。我已经跟老李他们谈过,他们的公司会继续资助孤儿院。虽然他们年轻时都是一毛不拔的奸商,但现在都老了,双脚一伸就‘人在天堂,钱在银行’啊!我也打算拿一笔钱出来成立基金,以后就算我们都上天堂了,孤儿院也可以继续运作。”

我们正聊着的时候,突然有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没敲门就走了进来。陈老板……或许现在应该叫陈院长了,他一看见女孩就立刻把雪茄掐灭,并和蔼地问她有什么事。女孩发现了我,就先向我问好,然后像猴子爬树似的爬到陈院长身上撒娇,叫他到外面陪她们玩,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了句“下次再聊”便抱着女孩走到外面,扎进了女孩堆里和她们一起玩。

透过窗户,看着他如老顽童般与女孩们嬉戏的情景,一个念头忽然在脑海中闪过——他之所以愿意接管孤儿院,该不会是因为他是个“萝莉控”吧!

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办公桌上有一本感谢名册,便随手翻阅,竟然意外地发现有我的名字,捐款数额是三万元。应该是李老板替我捐的,看来这几个奸商的确已经从良了。

经过教堂门口时,我还碰见了梁牧师,他一面愧疚之色地对我说:“也许当天我把少龙的告解内容告诉你,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随后,他告诉我少龙告解内容:“他跟我说有一次想用镜子偷看她的内裤,结果发现她袍子内里有很多蚂蚁……”



梁政在厅长办公室把一份档案交给梁厅长,并向他讲述周少龙一案的处理结果:“经过检查后证实,宛美珑的子宫内寄生了一只蚁后,并有大量蚁卵。该蚂蚁的样本经检验后证实是行军蚁的变异品种,并为首次发现,但变异原因尚未清楚。

“我本来打算只把她送科技部,但她坚持要与卢瑞华一起,而卢也愿意与她一同前往,所以就把他们一起送过去了。密室里发现的十七缸婴尸酒也一同送去分析研究,不过这些能让人长生不老神奇药酒到底会被用作研究还是‘烟酒’,就不好说了。

“修女袁思亲虽然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但并非参与其中,只能控告她知情不报的罪名。不过,考虑到她的年龄以及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从轻发落,只作教育处理。

“陈老板等四人虽然非法购买婴尸酒,但卢院长把所有罪名包揽,坚称他们不知道药酒以婴尸浸制。他们也声称手头上的药酒已经全部喝掉,所以我们也奈何不了他们。

“现在还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给市民一个交代,周少龙九天化尸一事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我们还没半点表示的话,又要被扣不作为的大帽子。”

厅长翻阅着案件记录,思索片刻后说:“死者的哥哥周俊龙既然主要投案自首,那么先让他吃点苦头吧!不过他已经十八岁了,这可不太好办……嗯,待会就向媒体放话,把他的年龄少说两岁,说他们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所以他把弟弟杀了。至于九天化尸的问题,就说是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吧,反正市民又不是法医,那会知道尸体要多才能完全腐化,强调一下案件还在调查中就行了。待市民对此案的热情减退,再把这个小子放了。”

“那我现在去准备给媒体放话的材料。”梁政站起来准备离开。

“先别急,看看这个。”厅长递上一个档案夹。

梁政接过翻阅,嘴角不禁露出好胜的笑容:“理工大学八名学生深夜于地下室中招碟仙,疑招来骷髅怪致五死三疯……”




“能不能亲你一下?”
“不要脸!”
“那我亲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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