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特华人网 | LeicesterBBS

 

 

搜索
查看: 697|回复: 0
go

旅馆的待客制度 [复制链接]

金钱
1175  
魅力
0  
威望
599  
积分
599 
精华
帖子
542 
1#
发表于 2011-5-17 05: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待客制度:

  1、家庭旅馆从业人员及家庭成员一定要说话和气、礼貌待客,因故与游客发生分歧,要立
即到接待处寻求和解,严禁大吵大闹,影响景区形象,否则每次处以50元罚款,并向游客赔礼
道歉。
  2、尊重客人的习惯,客人到达后要弄清游客的嗜好和标忌(民族、信仰)等,做到热情周
到。
  3、满足游客的合理要求,热情周到地提供服务,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解释婉转谢绝。
  4、家庭旅馆要在明显位置放置游客意见登记簿,认真听取游客不同意见。
游客投诉登记制度
  1、对游客投诉要登记造册,全为评定家庭旅馆的重要依据。
  2、对游客投诉事件,要及时受理,恰当处理,对确有过错的被投诉对象要从重从快进行处
罚。
  3、一个家庭旅馆累计两次被游客投诉的立即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直到取消接侍权。
  4、投折事件处理后,被处罚的家庭旅馆不得以任何手段恐吓、报复投折者,否则取消接
待权。原文转载自旅游酒店http://www.podinns.com/Hotel/HotelSearch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 冊

Archiver| Leicester BBS

GMT, 2024-11-17 12:42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